朗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但同时也存在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结构单一、效益不佳等问题。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1〕3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调整与发展并重的方针
(一)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要求,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要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教育整体规划,坚持调整与发展并重的方针。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质量和效益,增强办学实力,努力构建普高与职高横向渗透、中职与高职纵向衔接、职前与职后互为补充的大职教体系,使职业教育做大、做优、做强。
二、加强宏观调控,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三)加强对初中后生源分流的宏观调控,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数占高中段招生总数的50%左右,积极促进我市普教职教的协调发展。
(四)加大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力度,采取“撤并、联办、共建、扩建”等形式进行调整,使全市职业学校上规模、上档次。到2007年,公办职业学校校均在校生数要达到1800人以上,民办职业学校校均在校生数要达到900人以上,全市职业学校年招生量达到7200人以上,毕业生升学和就业率达到98%以上。到2010年,公办职业学校校均在校生数要达到2250人以上,全市职业学校年招生量达到7500人以上,建成7-8所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
(五)必须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现代化,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培养与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应用型专门人才。
(六)职业学校要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完善教学设施,加强专业建设,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培育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形成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到2007年,上规模的职业学校要建成1-2个具有特色的骨干专业,全市要建成6个温州市级以上示范专业。对被评为省级、温州市级示范专业的职业学校,分别给予奖励配套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
(七)鼓励学校与企业组建教育集团,发挥校企联合办学的整体优势。学校要主动适应企业用人需求,设置相关专业。鼓励企业为学校提供实验实习基地,参与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制定,选派优秀技术人才到学校兼课,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八)努力实现普教职教沟通,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在职业教育中加重基础文化课的分量,在普通教育中开设部分选修性的职业教育课程。鼓励通过改办、合作等方式,建立集职教和普教为一体的独立综合高中。继续对现有的2所综合高中给予支持和扶植。
(九)鼓励职业学校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在积极开展“双百”工程教育培训活动的基础上,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文化、科技、公民道德和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努力为创建学习型社区发挥积极作用。
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十)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办和民办职业学校共同存在、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新格局。
(十一)扩大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推行学分制。允许职业学校在国家宏观政策和计划指导下,制定内部行政管理机制和教学管理制度,自主调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课程安排、评价制度等,以增强学校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的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时,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并统一公布。允许学校免试招收应、历届初中毕业生,省级重点以上学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面向西部不发达地区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可按生均培养成本自主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报物价、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备案,并在招生之前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执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