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乐清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有利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降低创业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标准厂房建设的重要意义,确立抓标准厂房建设就是抓项目、抓投入、抓中小企业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加快全市标准厂房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规划。标准厂房的建设规划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选址原则上应在工业园区、乡镇产业功能区内,并符合其产业定位和功能规划的要求。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二)集约用地。标准厂房建设要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工业标准厂房原则上为多层建筑。标准厂房的容积率一般要求在1.2以上。
(三)产业集聚。标准厂房应明确产业定位,并根据环保、安全等要求,与我市的主导产业相衔接,以利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
(四)功能配套。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内的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必须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需要。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内,可根据需要建造进区企业共享的职工生活配套设施和商务办公、产品检测、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其比例不能超过7%。
三、政策规定
(一)用地保障。标准厂房建设的用地指标应予以优先保证,市政府将在每年的用地指标中,安排一定数量的指标用于标准厂房建设。鼓励企业以存量土地及利用现有厂房加层加高,建设标准厂房。
(二)建设方式。在示范性、规模化标准厂房建设方面,原则上以政府性投资为主导;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已留集体安置留用地建设标准厂房,或通过拥有的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自建、联建或委托政府代建标准厂房,确无条件自建的,可以通过将土地出让、出租给开发业主或将土地折价入股的方式建设;支持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建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中小企业的厂房需求。除利用已留安置留用地建设的标准厂房外,其他标准厂房的投资业主都必须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