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浙政发〔2012〕4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温政发〔2012〕64号)精神,推动民政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我市转型发展大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保底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服务和促进国防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改进和优化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民政的职责不断调整,内涵更加丰富,作用越发重要,迫切需要通过加强民政工作调节社会利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和谐。与传统民政工作相比,现阶段民政工作对象从有限特定人群向服务全体社会成员转变,服务功能从兜底保障为主向适度普惠转型,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各领域拓展,呈现大民政、大民生、大统筹、大发展、大稳定的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应对挑战,积极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
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大平台、大城市、大民生”建设三大战略,以维护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社会权益为根本,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乐清全面推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城市转型和政府转型”为契机,着力提高民政行政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发展城乡一体化,为全面建设“实力乐清、魅力乐清、和谐乐清”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站位全局,融入大局。坚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找准民政定位,把握民政规律,落实民政政策,使民政在政府、经济、社会三大转型发展中体现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
2.民生至上,统筹发展。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不断完善拓展惠民政策,让人民群众共享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消除体制障碍,不断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化发展。
3.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适应民生需求与社会发展趋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进民政工作理念、模式、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民政事业参与金融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的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协调,具有乐清特色的现代民政发展格局,确保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迈入全省前列。
1.形成适度普惠的民生福利体系。加强对社会福利制度的整体设计和福利政策的整合,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福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起覆盖城乡、适度普惠、水平较高、持续发展的民生福利体系,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2.建设完善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内容由基本需求向发展需求拓展,服务方式由政府直接提供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让社会成员同等享受基本民政公共服务。
3.形成共建共治的社会管理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协同参与作用,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模式。
三、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切实加强老年社会保障、社会养老服务、老年法制和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动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多功能示范指导作用。到2015年底,要建成2所以上综合性示范型养老服务机构。加快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通过改扩建,改善、提升镇(街道)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到2015年,基本实现每个镇(街道)有1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
全面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把城乡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建立健全立足社区、面向老人、布局合理、方便实用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到2015年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和8890“一键通”服务全覆盖,并建立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积极培育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主体、义工队伍为补充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积极开拓短期托养、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情感慰藉、精神文化生活等居家老人需要的多种养老服务。
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我市民资充裕的优势,大力引导民间投资,创新和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承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民政保障对象服务,提倡社会力量参与中高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通过“退二进三”方式,利用闲置厂房、仓储设施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设施建设、机构运营、居家服务、产品制造等养老服务业领域,以满足更多老年人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整体提升城乡一体的民生保障能力
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深入推进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到2015年,全市实现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不低于城镇低保平均标准的75%。扩大救助范围,加大重特大病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到2015年,医疗救助人均筹资达到15元以上。完善专项救助制度体系,安排临时救助资金,规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完善特殊群体保障制度。健全城乡统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孤残儿童的多种家庭养育模式,使孤儿、弃婴更好地融入家庭和社会。积极扶持社会各界兴办福利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制定出台《乐清市福利企业管理办法》,依法保障残疾职工权益。到2015年,完成残疾人服务综合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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