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正文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效益激励、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工业企业效益激励、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工业企业效益激励、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乐商创业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乐委发〔2012〕22号)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业企业效益激励、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奖励政策,更好地推动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业企业效益激励 

  (一)奖励范围。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规范管理、独立核算的本市工业企业。两年内有偷漏税行为被立案查处的,不予申报。 

  (二)奖励程序。工业企业效益奖励实行一年一评。申报企业于2月1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和实缴税收等相关材料(具体申报材料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相关文件为准),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下达奖励资金。 

  (三)奖励内容 

  1.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理念。对在乐清市域范围内,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前10名的,由市政府进行表彰。 

  2.对在乐清市域范围内,亩均实缴税收达到35万元以上且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其对地方财政贡献新增10%以上部分,给予50%的奖励(奖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电器、电子元器件、船舶、服装、包装印刷、精密模具、建工钻头(工具)、煤矿机械、气动元件等产业集群中评选一批“亩产效益”行业龙头企业(实缴税收200万元以上),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10万元。 

  4.对在乐清市域范围内,实缴税收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 

  5.对整合重组成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工业企业,从整合完成当年开始,连续三年对其地方财政贡献新增超过15%以上部分,给予50%的奖励(奖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同一年度上述第2、3、5项财政奖励资金不能同时享受,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项目申报。 

  (四)奖励评价指标 

  1.“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按照亩均销售效益和亩均税收效益总分高低进行排名。亩均销售效益权重为25%,计算方法为考评对象亩均销售数÷全部考评对象亩均销售平均数×25;亩均税收效益权重为75%,计算方法为考评对象亩均实缴税收数÷全部考评对象亩均实缴税收平均数×75。没有完成年度节能降耗考核目标和年度减排任务的,予以一票否决。 

  2.实缴税收:为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实际缴纳(含个人所得税)的所有税收,不包括各种费、基金和“免抵退”税,以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认定数据为准。  

  3.地方财政贡献:为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固定资产出售所缴纳的各项税收)乐清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 

  4.销售收入:为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主营业务收入,以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认定数据为准。 

  5.用地面积: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工业用地计算,即自有厂房登记面积+租赁厂房面积。企业自有厂房、整体租赁厂房以市国土资源局认定数据(土地证登记面积)为准;部分租赁厂房按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折合为1亩用地面积计算,以市住建局认定数据(房产证登记面积)或者以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平面图为准。企业租入厂房的相应增加企业用地面积;企业将闲置厂房依法出租给其他合法经营企业,若承租企业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出租企业出租面积可予以相应扣除。企业新增土地扩大规模的,在增量土地投产第二年开始计入用地面积总量;特别重大项目按照供地协议,经住建、国土部门批准,允许一次供地、分期实施的,按分期实施地块投产第二年开始相应计入用地面积总量。 

  6.亩均销售:为企业销售收入除以用地面积。 

  7.亩均实缴税收:为企业实缴税收除以用地面积。 

  8.整合重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企业整合重组完成当年、第二年、第三年地方财政贡献减去重组前各企业地方财政贡献之和。 

  二、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奖励 

  (一)奖励范围 

  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合法经营的本市工业企业,提供工业性服务的检测检验单位(节能减排项目包括非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在合理工期内竣工,取得合法凭证的节能减排项目、落后产能淘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项目、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及其他重大工业项目等,具体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eqingshi/20210529/10536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