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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乐清”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促进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夯实“健康乐清”建设基础。

——坚持县乡融合、乡村一体。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坚持管办分开、放管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强化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坚持“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和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三、主要目标

2019年,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到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所有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县级强院建设标准,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其中北白象镇、雁荡镇、淡溪镇、芙蓉镇、仙溪镇等地医共体成员单位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

1.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

组建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

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以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和大荆、湖雾、智仁、仙溪、乐成、城东、城南、盐盆、翁垟、白石、石帆、天成、龙西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大荆镇双峰、镇安卫生院为成员单位。

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以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虹桥、淡溪、蒲岐、南岳、清江、南塘、芙蓉、雁荡、岭底乡镇卫生院和淡溪镇四都卫生院为成员单位。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以市第三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柳市、北白象、磐石乡镇卫生院和柳市镇象阳、黄华、七里港卫生院为成员单位。

医共体内成员单位人财物全面整合,功能职责整体纳入,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和文化共同体。

将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依照规划应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而未设置的村(社区),逐步由医共体负责延伸服务。

2.打造“双下沉、两提升”升级版

按照补短板、保基本、强特色的思路,牵头医院要加强与省、温州市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合作,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打造“双下沉、两提升”升级版,合作经费列入市财政补助。牵头医院可以聘请市外合作医院专家到本院会诊,推进重点学科建设。

3.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

进一步完善市人民医院心电、影像、病理诊断中心和市二医医学检验中心,实行县域内共享。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实行县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提高资源使用率。医共体内要建立慢病、消毒、药品采购、处方审核等中心,提高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医共体内规范化管理。适应健康老龄化和医养结合需要,优化整合资源,推进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和安宁疗护等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县域内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共体在资源共享、分级诊疗、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建立县域医疗卫生管理新机制

1.形成统一高效政府办医体制

建立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和市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市卫计局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医疗、医保、医药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一人分管,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2.健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

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继续保留独立法人资格,基本功能定位不变。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组织构架,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牵头医院法定代表人担任,成员单位增挂“XX医共体XX分院”牌子。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按照院区要求进行管理。

医共体和医共体牵头医院领导班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医共体牵头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加强医共体管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加强医共体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员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统战工作等归口由牵头医院统一营运管理。牵头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医院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把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医共体章程。牵头医院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3.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

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4.明确职责分工

医共体管委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安排、政策制定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及时下达医改目标并指导医共体推进落实;统筹规划医共体、制定医共体改革和运行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医共体运行进行指导、质控管理与考核评估,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与运行中的具体事项;负责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负责对医共体公共卫生职责履行、运行绩效、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完成医共体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共体:负责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总体规划、运营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负责整合医共体内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医共体章程、医共体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方案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具体推进落实;负责医共体人员与相关资源的统一调配,以及资金的统一管理。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和诊疗康复、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有效对接辖区内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有效做好医务人员的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指导和督促成员单位项目建设和学科建设;承担区域医共体日常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完成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完善县域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

1.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

在医共体内设立“编制池”,市编办会同市卫计局分类核定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把所有人事编制纳入“编制池”内,编制总量由医共体统筹使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25号)规定,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岗位资源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岗位资源向基层倾斜,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际需求,分类制定岗位职责和职级待遇,实现按岗用人、以岗留人,在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

医共体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医共体根据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类岗位需要,统筹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医共体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由市卫计局统一管理。

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实行全员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打破单位、科室、身份限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行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医共体实行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实现高级职称“随岗不随人”。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医共体根据岗位职责,开展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续聘、晋升、低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

2.统一医疗卫生资源使用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医共体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依托牵头医院现有职能科室,设立医务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公共卫生管理、医保、信息、人力资源等七大服务管理中心,提高服务效率。统一医共体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规范管理,降低成本。医共体内实行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配送、后勤服务的“六统一”。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实现资源共享,贯通服务链。

3.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

医共体设立财务管理中心。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要单独设置总会计师,市二医、市三医医共体要落实专门岗位,加强医共体经济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中心承担医共体内财务预算、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记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对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

医共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财务监管机制,医共体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财务监管,建立内审制度,接受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

(四)增强县域医疗卫生制度新优势

1.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建立科学的“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合理诊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将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基金预算单位,开展医保协议管理,科学核定和合理安排医保预算总额。医共体医保总额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由医保机构与医共体谈判核定。具体按照上年度医共体辖区内参保人员实际产生医疗费用,结合报销比例确定该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基数,考虑医疗服务数量、质量以及物价指数等因素,确保医保总额预算增速调节系数;综合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基数和增速调节系数,确定医共体每年医保总额预算额度。超支部分按一定比例分担,结余留用,留用部分主要用于医院建设发展和提高医务人员报酬。建立完善医共体医保费用预拨制度,根据年度预算总额,由医保部门按月予以预拨,按季予以结算。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进一步拉开县域内与县域外、县级与乡镇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健全医共体内医保工作人员队伍,探索建立医保机构专员派驻制度,加强医疗费用和质量“双控制”。加快推动商业医疗健康保险发展。

在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与点数法相结合的付费方式,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门诊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2.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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