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和基础保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更加完善、惠及全市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使健康政策融入全局、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福祉惠及全民,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浙政发〔2016〕39号)和《温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温政办〔2016〕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构建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锻炼健身需要,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经常锻炼健身人群大幅增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40%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55%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保证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活动。
——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显著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在校学生监测合格率95%以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良标准的人数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全民健身设施实施跨越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打造城市中心区“10分钟健身圈”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市新建或者改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馆10个。建成镇级体育中心1个,提升小康体育村50个,每万人登山(城市)健身步道里程达到1.9公里以上,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5个以上,建成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3个。全市新建或者改建足球场10片,实现全市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足球场。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免费或者低收费对外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均达到100%。
——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基本覆盖。市、镇各级体育社团基本健全,市级体育单项协会发展到45个,全市每万人登记和备案的体育类社会组织达到3个以上,体育类社会组织和各类体育运动队伍会员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20%以上。服务管理规范有序,体育组织网络向村居(社区)延伸,村居(社区)普遍建有便捷健身活动站点。
——全民健身赛事丰富多彩。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和完善赛事活动组织方式、方法。
——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明显提升。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系统,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年监测人数达到6800人以上;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市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000人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以上,积极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为健身群众提供个性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体育创强工作持续开展。继续推动省级体育强镇(乡、街道)创建工作,全市体育强镇(乡、街道)创建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提高健身意识和培养健身生活习惯。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网络等平台,大力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大力宣传体育文化,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展示科学健身效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风气。树立爱运动、会健身、勤锻炼、争贡献、乐分享的生活理念,倡导人民群众人人喜爱并参加1项以上健身活动,使体育健身成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方式。广播电视台、广播转播台要安排专门时段播放广播体操、体育舞蹈、广场操(舞)、传统武术、太极拳(剑)等节目。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出发,进一步改善群众体育健身条件和环境,在全市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健身公园、健身长廊、健身步道等健身场地设施及面向群众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大众健身活动场馆,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大拆大整”行动,有效开发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规划建设一批小型化、多功能体育场馆设施。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建成集健身、体质监测、康复、健身培训等一体的综合性健身场所,提升全民健身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公园广场绿地、山区古道,加大城市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建设力度。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体育局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者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重视户外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对体育旅游精品景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培育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探索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重点打造芙蓉池水上体育公园、“雁楠飞”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依托溪、河、湖、海洋等资源,开发建设自行车绿道、健身步道等项目。
(三)进一步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水平,不断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重视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深化体育社团“三化五有”改革,提升体育社团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规范化发展,改善体育社团治理模式,不断提升体育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加大体育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锻炼和提升体育社团组织比赛的水平。加快乡镇(街道)体育社团建设步伐,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全面推进乡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即建立1个体育联合会和5个以上依法登记的单项体育社团或者分支机构),健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到2020年,全市体育单项协会达到45个以上,乡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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