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乐清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温州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温政办〔2013〕1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中心,建立覆盖市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和社区(村)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充分利用平台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实时、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三大功能,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相关部门有效监督等方面的需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
1.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的所有可公开的不涉密政策性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注重收集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规范公开行政职权事项。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原则,全面梳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各类行政职权,对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将依法确定并审核确认的行政职权编入行政职权目录,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在优化运行流程基础上,针对每项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理主体内部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为在电子政务平台上运行、开展电子监察打好基础。行政处罚事项要细化、量化裁量基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完成后,要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形式予以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见附件1)。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价格和收费、招投标、教育招生、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应的专题公开栏目,整合各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加强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切实方便群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二)以联网审批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按照省、温州市有关要求,完成对现有审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实现从目前简单的事项办理登记向全流程联网审批转变,加快实现对审批事项进行动态和规范化集中管理,建立审批资料共享系统,拓展并联审批应用,建立和完善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实现所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的网上办理,将审批业务系统延伸至所有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同时,要实现通过市政府网站上建立网上虚拟办事大厅,选择一批适合在网上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提供办事指南、网上咨询、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结果查询、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网上办事服务,真正达到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方便群众的效果。
(三)以电子监察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能力。按照省、温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温州市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对现有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对所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监察监控。
(四)以统一信息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对照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文件有关标准,加强电子政务平台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推动电子政务从粗放式分散建设到集约化共享发展模式的转变。
1.统一网络平台。按照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规范,利用我市已建成的市级部门、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完整、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整合各部门自建的纵向网络,实现市级电子政务网络统建统管。
2.统一基础平台。采用虚拟化技术,整合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实现机房、主机、存储、网络、安全、基础软件、数据库软件、应用组件等各层次的集中共享。
3.统一网站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互动交流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单位的网站服务资源,逐步形成一体化的政府公共服务网站群。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3年7月)
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机构、责任分工、进度安排等,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会议。
(二)业务梳理阶段(2013年7-9月)
梳理的业务主要包括政务公开、行政职权、便民服务等内容,分三个步骤进行:
1.责任部门的自查梳理。(1)对照《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国办函〔2011〕99号,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对本单位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规范清理。《基本目录》中所列事项为基本要求,不得遗漏;对《基本目录》中未列明但有合法依据的事项也要一并清理审核确认并编入本单位的政务服务目录。要摸清依法行使的行政职权底数,对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将依法确认的行政职权编入目录,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见附件1),形成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表》。(2)按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逐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服务规范,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类型的不同,分别编制不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A1-*表),绘制一份权力运行流程图(A2表),形成每个事项都有一份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3)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和业务梳理。要对照《基本目录》和《乐清市党政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乐委办〔2013〕15号)要求进行梳理,编制完成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4)8月20日前完成清理编制工作,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和加盖公章后,将编制完成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表》、《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政务公开目录》通过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公务信箱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61880550 ,联系人:黄意 ,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C509 ,邮箱:hy@yueqing.gov.cn)。(5)由市电子政务中心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进行统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历史数据导入至新改版的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要于8月底前完成对历史数据规范化清理并重新发布工作。
2.工作小组的专项审查、总体审查和统一编码。由市府办牵头,抽调市政府法制办、市审管办和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根据乐清市政务服务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负责专项审查、总体审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附件2)的要求进行统一编码。
3.业务梳理文档输出和发布公开。形成乐清市行政职权政务服务事项保留目录和事项编码,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
4.有关应用平台要在8月底前部署到位。要安装统一平台运行所需的服务器和基础软件,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应用,并进行应用系统的初始化配置和集成测试,使应用平台具备服务上线的基本条件。
(三)上线运行阶段(2013年10-11月)
1.信息上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便民服务和行政处罚等的事项目录和公开信息,对公众和企业提供信息浏览和查询。
2.技术衔接。由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整改网站公开目录,市审管办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并明确单位分工职责。
3.查漏补缺。上线运行分为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两个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分析不足之处,解决完善后,所有应用平台全面上线正式运行。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建立工作小组。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于7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理和网上公开平台建设。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单位行政职权等事项进行审核。市审管办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和联网审批平台建设。市监察局负责制定监察规则,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全过程监察。市财政局根据工作推进需要,保障建设经费投入。市电子政务中心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子政务平台的技术方案设计、系统建设、培训推广、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全市各单位依据职能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提供服务。
附件:1.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
2.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
附件1
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
一、文档格式要求
填报的表格用WORD文档制作,小四号仿宋GB2312填写。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梳理表式说明
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镇(街道)需梳理规范本单位的所有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使用的表式如下:
乐清市XXX(单位名称)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表
单位:XXX(公章)
合计: 共XXX项 制表时间:2013年X月X日
事项类别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主体 | 行使依据 | 法定 期限 | 收费标准 与依据 |
{事项所属类型,按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管、行政奖励、行政征用、其他行政职权、代理类、便民服务进行归类,每类按次序排列},例如 行政许可事项 (共XXX项) | {各类别事项的序号分别从1开始} | {各事项的名称,应尽可能使用法定名称或法定词汇组成的简称,无法定名称的,使用相应的规定词汇组成简称}。例如: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 {事项的办理主体及其性质,主体性质分为法定机关、授权组织和受委托单位三种,当性质为受委托单位时,还需填写委托单位名称} | {事项的法定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对于同一事项有不同位阶依据的,从高到低依次列举。} | {事项的法定办理期限(工作日)} | {说明事项是否涉及收费,收费的事项进一步写明准予收费的依据及标准}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XXX项)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梳理表式说明
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镇(街道)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梳理办理流程和服务规范,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
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镇(街道)根据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内容表》,逐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服务规范,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类型的不同,分别编制不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使用的表式如下:
A1-1表:行政审批类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遵循统一规则进行编制} |
事项名称 | {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应当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或用法律、法规词汇组合而成的简称} |
行使依据 | {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有不同位阶依据的,从高到低依次列举} |
办理主体 | {办理该事项的主体单位及其性质,应说明该单位是法定行政机关、授权组织还是受委托组织,若是受委托组织,还需说明委托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
受理条件 |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必备条件} |
申报资料 | {申请办理该事项需要提交的资料} |
法定期限 | {法定的办理期限} |
承诺期限 | {部门对外承诺的办理期限} |
收费及依据标准 | {说明是否涉及收费,收费的事项进一步写明准予收费的依据文件及收费的标准} |
办理部门 | {办理主体单位具体对外办理该事项的部门,应明确到具体业务科室} |
办理地点 | {对外的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理部门对外的联系电话} |
办理流程 | {绘制办理流程图,以附件方式提供} |
服务表格 | {办理该事项需要填写的表格及范例,以附件方式提供} |
监督电话 | {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
在线办理链接 | {能够在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需说明外网办理链接地址} |
A1-2表:行政处罚类权力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遵循统一规则进行编制} |
事项名称 | {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的名称,应当用法定的受处罚行为名称或用法定词汇组合而成的受处罚行为的简称} |
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办理该权力事项的主体单位及其性质,应说明该单位是法定行政机关、授权组织还是受委托组织,若是受委托组织,还需说明委托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
处罚种类 | {该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中可应用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 |
自由裁量基准 | {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基准} |
办理部门 | {实施主体单位具体对外办理该事项的部门} |
办公地点 | {对外的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对外的联系电话} |
处罚程序 | {绘制流程图,以附件方式提供} |
监督电话 | {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
处罚结果有无公开 |
|
A1-3表:行政强制类权力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遵循统一规则进行编制} |
事项名称 | {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的名称,行政强制类应当用法律、法规规定应受强制的名称或用法律、法规词汇组合而成应受强制的简称} |
行使依据 | {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办理该事项的主体单位及其性质,应说明该单位是法定行政机关、授权组织还是受委托组织,若是受委托组织,还需说明委托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
办理部门 | {实施主体单位具体对外办理该事项的部门} |
办理地点 | {对外的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理部门对外的联系电话} |
强制程序 | {绘制流程表,以附件方式提供} |
监督电话 | {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
A1-4表:行政奖励类权力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遵循统一规则进行编制} |
事项名称 | {行政奖励权力事项的名称,应当用法定名称、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权批准文件确定的名称或简称} |
奖励依据 | {行政奖励权力事项的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依据} |
实施主体 | {办理该事项的主体单位及其性质,应说明该单位是法定行政机关、授权组织还是受委托组织,若是受委托组织,还需说明委托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
奖励程序 | {绘制流程表,以附件方式提供} |
生效时间 | {行政奖励权力事项的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依据确定的起始时间} |
失效时间 | {行政奖励权力事项的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依据确定的起始时间} |
承诺时限 | {对外承诺的办理期限} |
办理地点 | {对外的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理部门对外的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 {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
奖励结果有无公开 |
|
A1-5表:代理类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遵循统一规则进行编制} |
事项名称 | {代理类事项的名称,应当用法定名称、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权批准文件确定的名称} |
行使依据 | {代理类事项的法定依据} |
办理主体 | {办理该事项的主体单位及其性质,应说明代理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
收费及依据标准 | {说明是否涉及收费,收费的事项进一步写明准予收费的依据文件及收费的标准} |
办理部门 | {办理主体单位具体对外办理该事项的部门} |
办理地点 | {对外的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理部门对外的联系电话} |
代理程序 | {绘制流程表,以附件方式提供} |
服务表格 | {办理该事项需要填写的表格及范例,以附件方式提供} |
监督电话 | {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
外网办理链接 | {能够在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需说明外网办理链接地址} |
A1-6表:便民服务类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遵循统一规则进行编制} |
事项名称 | {便民服务事项的名称,应当用法定名称、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权批准文件确定的名称} |
行使依据 | {便民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 |
办理主体 | {办理该事项的主体单位及其性质,应说明该单位是法定行政机关、授权组织还是受委托组织,若是受委托组织,还需说明委托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
收费及依据标准 | {说明是否涉及收费,收费的事项进一步写明准予收费的依据文件及收费的标准} |
办理部门 | {办理主体单位具体对外办理该事项的部门} |
办公地点 | {对外的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理部门对外的联系电话} |
服务程序 | {绘制流程表,以附件方式提供} |
服务表格 | {办理该事项需要填写的表格及范例,以附件方式提供} |
监督电话 | {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
外网办理链接 | {能够在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需说明外网办理链接地址} |
注:其他类型的行政职权参照上述要求制定。
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各单位业务工作程序制定,细化到本单位内部的具体办理人员,定岗、定人、定责、定时间。
A2表:XX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示例)
注:(1)流程图采用简单规范的符号,要求有开始和结束的标示。
(2)流程图符号说明:椭圆形表示开始结束;方框表示一个处理步骤;菱形框表示一个逻辑条件;箭头表示控制流向。
附件2
行政职权事项编码规则
行政职权事项编码由三个部分组成:办理主体编码+“-”+事项类型代码+“-”+事项序号。
一、办理主体编码
办理主体编码共10位。前8位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行政区划代码标准加上镇(街道)编码,乐清市的行政区划代码为330382。市级各部门代码为:330382+“00”+业务代码,镇(街道)代码为: 330382+镇(街道)编码标识+业务代码,各部门的业务代码使用拼音字母缩写组成。
(一)机关部门业务代码
部门名称 | 业务代码 | 部门名称 | 业务代码 |
市府办(法制办) | BG | 市发改局(粮食局) | FG |
市经信局 | JX | 市教育局 | JY |
市科技局 | KJ | 市民宗局 | MC |
市公安局 | GA | 市监察局 | JC |
市民政局 | MZ | 市司法局 | SF |
市财政局(地税局) | CZ | 市人力社保局 | RS |
市国土资源局 | GT | 市住建局 | JS |
市交通局 | JT | 市水利局 | SL |
市农业局(林业局) | NY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HY |
市商务局 | SW | 市文广新局 | WG |
市卫生局 | WS | 市人口和计生局 | RK |
市审计局 | SJ | 市统计局 | TJ |
市环保局 | HB | 市安监局 | AJ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YJ | 市农办 | NB |
市信访局 | XF | 市档案局 | DA |
市外侨办 | WQ | 市人防办 | RF |
市移民办 | YM | 市资管办 | ZG |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JG | 市市政园林局 | SZ |
市广播电视台 | GD | 市体育局 | TY |
市旅游局 | LY | 市招商局 | ZS |
市新居民管理局 | JM | 市审管办 | SG |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JQ | 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 | CQ |
乐清湾港区管委会 | GQ | 市教育园区管委会 | YQ |
市旧城建设办公室 | JD | 市供销总社 | GX |
市二轻工业总公司 | EQ | 市残联 | CL |
市工商局 | GS | 市质监局 | ZJ |
市国税局 | SV | 市气象局 | QX |
市公安消防局 | GF | 温州住房公积金乐清分中心 | GJ |
市供电局 | DY | 市供水集团 | SY |
市盐务管理局 | YW | 市烟草专卖局 | YC |
市邮政局 | YZ | 市人行 | RH |
市银监办 | YB | 电信乐清分公司 | DX |
温州海关乐清办事处 | HG | 乐清湾海事处 | HS |
市编委办 | BB |
|
|
(二)镇(街道)代码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柳市镇 | 01 | 北白象镇 | 02 | 虹桥镇 | 03 |
淡溪镇 | 04 | 清江镇 | 05 | 芙蓉镇 | 06 |
雁荡镇 | 07 | 大荆镇 | 08 | 仙溪镇 | 09 |
乐成街道 | 10 | 城东街道 | 11 | 城南街道 | 12 |
盐盆街道 | 13 | 翁垟街道 | 14 | 白石街道 | 15 |
石帆街道 | 16 | 天成街道 | 17 |
|
|
二、事项类型代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乐清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温州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温政办〔2013〕1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中心,建立覆盖市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和社区(村)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充分利用平台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实时、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三大功能,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相关部门有效监督等方面的需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
1.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的所有可公开的不涉密政策性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注重收集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规范公开行政职权事项。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原则,全面梳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各类行政职权,对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将依法确定并审核确认的行政职权编入行政职权目录,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在优化运行流程基础上,针对每项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理主体内部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为在电子政务平台上运行、开展电子监察打好基础。行政处罚事项要细化、量化裁量基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完成后,要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形式予以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见附件1)。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价格和收费、招投标、教育招生、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应的专题公开栏目,整合各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加强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切实方便群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二)以联网审批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按照省、温州市有关要求,完成对现有审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实现从目前简单的事项办理登记向全流程联网审批转变,加快实现对审批事项进行动态和规范化集中管理,建立审批资料共享系统,拓展并联审批应用,建立和完善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实现所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的网上办理,将审批业务系统延伸至所有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同时,要实现通过市政府网站上建立网上虚拟办事大厅,选择一批适合在网上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提供办事指南、网上咨询、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结果查询、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网上办事服务,真正达到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方便群众的效果。
(三)以电子监察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能力。按照省、温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温州市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对现有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对所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监察监控。
(四)以统一信息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对照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文件有关标准,加强电子政务平台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推动电子政务从粗放式分散建设到集约化共享发展模式的转变。
1.统一网络平台。按照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规范,利用我市已建成的市级部门、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完整、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整合各部门自建的纵向网络,实现市级电子政务网络统建统管。
2.统一基础平台。采用虚拟化技术,整合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实现机房、主机、存储、网络、安全、基础软件、数据库软件、应用组件等各层次的集中共享。
3.统一网站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互动交流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单位的网站服务资源,逐步形成一体化的政府公共服务网站群。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3年7月)
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机构、责任分工、进度安排等,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会议。
(二)业务梳理阶段(2013年7-9月)
梳理的业务主要包括政务公开、行政职权、便民服务等内容,分三个步骤进行:
1.责任部门的自查梳理。(1)对照《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国办函〔2011〕99号,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对本单位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规范清理。《基本目录》中所列事项为基本要求,不得遗漏;对《基本目录》中未列明但有合法依据的事项也要一并清理审核确认并编入本单位的政务服务目录。要摸清依法行使的行政职权底数,对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将依法确认的行政职权编入目录,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见附件1),形成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表》。(2)按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逐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服务规范,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类型的不同,分别编制不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A1-*表),绘制一份权力运行流程图(A2表),形成每个事项都有一份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3)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和业务梳理。要对照《基本目录》和《乐清市党政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乐委办〔2013〕15号)要求进行梳理,编制完成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4)8月20日前完成清理编制工作,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和加盖公章后,将编制完成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表》、《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政务公开目录》通过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公务信箱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61880550 ,联系人:黄意 ,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C509 ,邮箱:hy@yueqing.gov.cn)。(5)由市电子政务中心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进行统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历史数据导入至新改版的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要于8月底前完成对历史数据规范化清理并重新发布工作。
2.工作小组的专项审查、总体审查和统一编码。由市府办牵头,抽调市政府法制办、市审管办和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根据乐清市政务服务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负责专项审查、总体审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附件2)的要求进行统一编码。
3.业务梳理文档输出和发布公开。形成乐清市行政职权政务服务事项保留目录和事项编码,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
4.有关应用平台要在8月底前部署到位。要安装统一平台运行所需的服务器和基础软件,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应用,并进行应用系统的初始化配置和集成测试,使应用平台具备服务上线的基本条件。
(三)上线运行阶段(2013年10-11月)
1.信息上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便民服务和行政处罚等的事项目录和公开信息,对公众和企业提供信息浏览和查询。
2.技术衔接。由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整改网站公开目录,市审管办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并明确单位分工职责。
3.查漏补缺。上线运行分为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两个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分析不足之处,解决完善后,所有应用平台全面上线正式运行。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建立工作小组。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于7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理和网上公开平台建设。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单位行政职权等事项进行审核。市审管办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和联网审批平台建设。市监察局负责制定监察规则,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全过程监察。市财政局根据工作推进需要,保障建设经费投入。市电子政务中心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子政务平台的技术方案设计、系统建设、培训推广、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全市各单位依据职能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提供服务。
附件:1.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
2.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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