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和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工作,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信访局等32个先进单位和余寒梅等4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大力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全市扶残助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附件
2012年度全市扶残助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2个)
市信访局 | 市教育局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住建局 |
市卫生局 | 市统计局 |
市体育局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残联 | 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
大荆镇人民政府 | 淡溪镇人民政府 |
翁垟街道办事处 | 福利企业服务公司 |
市中医院 | 市凤凰医院 |
市特殊教育学校 | 市助残扶残协会 |
石帆街道朴湖二村 | 芙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eqingshi/20210529/10441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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