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正文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乐清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4〕10号)、《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实施指南》 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8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推进乐清市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网)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围绕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顺应新兴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趋势,着力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与省、温州市联动的市政务服务网,实现全市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并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形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的网上“政务超市”。

  二、建设模式

  市政务服务网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遵循全省统一的业务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整合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市审管办的市行政综合应用平台和部门自建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电子政务系统基础上,按照与省、温州市平台一体互通的模式构建。

  三、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遵循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版面风格和标准规范,参照省、温州市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规划,统筹制定市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分步实施,实现与全省“一张网”高效无缝对接、多级联动运行。根据网上政务应用的难点,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把握轻重缓急,狠抓关键环节,逐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的覆盖和应用深度。

  (二)整合提升,共建共享。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政务服务相融合,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党政机关信息化资源,逐步搭建全市统一的资源共享平台,坚持应用系统建设平台化和信息资源使用开放化,打破区域限制、条块分割和部门壁垒,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

  (三)需求导向,高效便民。围绕公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便捷办事为主线,开展系统设计与项目建设,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备案、年检等政务服务事项(权力清单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规范后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乐清平台,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四)强化管理,保障安全。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采用科学的信息化管理方法,集成先进成熟技术,不断提升建设实效性。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不断健全浙江政务服务网乐清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保障正常运行。

  四、主要任务

  根据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市政务服务网建设时间截止2015年12月底,以下主要任务的责任单位要紧跟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一)制订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方案和系列规范

  1.制订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系统整体架构、设计思想、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及预算编制,着手开展招投标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审管办,市财政局)

  2.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明确市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的编码规范、分类体系、办事指南编写规范等。(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

  (二)建设统一的权力事项管理系统暨行政权力事项库

  1.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按上级要求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备案、年检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和规范,明确基本信息和流程。(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审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采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将市级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审核和信息加载工作,实现对权力事项确认和调整的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三)建设浙江政务服务乐清门户

  1.依托全省统一平台,建成栏目设置规范、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一致的浙江政务服务网乐清门户。各部门已建的面向互联网用户的各类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等应用系统,要按照统一规范进行系统改造,实现政府网上对外服务一个“口子”、一张“面孔”,确保全省“一张网”的权威性。(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依据全省统一建设的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市级各部门(单位)将可上网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格、办理结果统一发布在市政务服务网上,并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进度查询等基本信息和流程数据。(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四)强化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运行

  1. 按照全省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现有的全市三级联网审批平台进行优化改造,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温州市网上审批办事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五级联动。未自建审批系统的部门(单位),统一采用市审管办的市行政综合应用平台;已自建的与“一张网”功能重叠的审批系统,要逐个进行评估,可取消的予以取消;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系统,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系统进行改造,与“一张网”实现双向数据交换,纳入统一体系运行。(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府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将部门(单位)自建行政审批系统的申报和收件(包括网上、现场收件)功能迁移到市政务服务网,通过市政务服务网与各部门(单位)审批系统的双向数据交换,实现市级行政审批业务统一办件编号、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报、统一在线收件、统一进度查询、统一结果反馈。(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府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3.选择若干部门(单位),按照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或单次现场登门的要求,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提高申报材料和结果证照的电子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推动网上并联审批和跨层级联动审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eqingshi/20210529/10423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