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乐清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28号)、《温州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工作方案》(温政办〔2016〕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乐清”“食安乐清”为目标,以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的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围绕组织管理、监管执法、企业责任、应急管理、社会共治等方面,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加强统一领导,强化人财物保障,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问题导向,消除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市食品安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健全机制,落实长效。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责任机制、考评机制。完善基层网络体系,深化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巩固成果,固化经验,构建长效监管新机制。
(四)营造氛围,社会共治。坚持满意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科学设定工作指标,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三、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食品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68%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
1.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加强食品安全财政经费保障,满足检验经费需要。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督查、检查、考核、通报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全面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事权划分明确清晰,无交叉重复或者漏洞盲区。完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强网、用网工作,所有乡镇(街道)完成食品安全规范化达标创建,以示范引领打造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升级版”。
(二)强化技术保障和监管能力建设
1.积极推进溯源体系建设。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企业、大型商超、市场、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等单位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等生产单位,应当全面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进水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逐步打通并对接相关环节、相关部门食品(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信息集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追溯机制建设。
2.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和水平。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及能力要求,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到位,能够满足辖区内食品生产监督抽检和区域特色食品检验等需求。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自检自控水平。
3.强化风险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风险排查、隐患会商、分析研判、治理整顿、跟踪督查、预警警示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有效防控、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食品安全事故。健全市、乡镇(街道)二级联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舆情监测处置体系,完善应急操作手册,适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4.强化培训教育体系建设。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企业要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并做好记录。中小学校要利用班会、讲座、主题宣传日等多种途径,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培训。
(三)强化风险治理和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农产品(水产品)准入准出及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滥用农药、兽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管理。注重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登记制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储存、运输、流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和消费环节。
2.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监管。
(1)严格小作坊监管。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小作坊积极办证;对许可目录和负面清单之外的小作坊,实施申报登记管理制度。
(2)严格进出口食品监管。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实施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建立风险监管目录。全面排查进口食品集散、仓储、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销售、承储来源不明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说明书、假冒商标或者相关证明文件、销售过期或者腐败变质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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