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建设项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占优补优”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函〔2015〕4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乡镇(街道)和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进,采取有效措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整治任务。
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将列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月20日通报进度,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分解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分解表
区域 | 土地整治总任务(亩) | 2016年总任务(亩) | 完成时间 | ||
滩涂垦造耕地任务(其中直接垦造水田)(亩) | 垦造水田任务(亩) | 旱地改水田任务(亩) | |||
柳市镇 | 200 |
|
| 200 | 6月底前完成 |
淡溪镇 | 100 |
|
| 100 | 8月底前完成 |
清江镇 | 150 |
| 150 |
| 11月底前完成 |
芙蓉镇 | 200 |
|
| 200 | 11月底前完成 |
雁荡镇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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