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小微企业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投资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十六届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就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总体部署,针对当前我市小微企业投资审批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企业办事“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我来跑一次”为目标,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为手段,推进审批事项再精简、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服务再提升,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企业投资审批服务机制,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市小微企业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小微园企业名单由小微企业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认定。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次不用跑”线上办理。按照“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的原则,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模式。凡是可以通过线上申报办理的事项,企业可直接通过信息平台咨询、申报、受理、流转、审批、打印等,实现企业线上办理“一次不用跑”。
(二)大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分阶段“最多跑一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一件事”的办理标准,分类归集审批事项,梳理、整合、再造审批流程,将小微企业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备案、方案设计、工程规划、施工许可、验收发证5个阶段,全面推行联合审批,力争实现分阶段“最多跑一次”。
(三)实行全程无偿代办制,推行“我来跑一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小微企业园项目全程无偿代办专窗,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本人到场办理的事项外,实行“内转外不转”的运行方式,由市审管办安排专人负责全程无偿代办相关审批手续,变“企业跑”为“部门跑”。各小微企业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也应安排专人负责具体项目代办,实行上下联动。
(四)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备案制。将小微企业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纳入“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范围,企业在获得用地、作出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评审、施工,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做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管理模式,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具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发〔2015〕61号)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