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21号),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乐清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重点目标任务及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积极予以落实,并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市食安办。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重点目标任务及分解落实方案
工 作 任 务 | 牵头或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
一、监管 信息 公开 | 1.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依托政务服务网,加快纳入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2018年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局(林业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检验检疫办事处 | 市级相关部门 | 2018年12月底 |
2.建立网上咨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 | 2017年12月底 | |||
3.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强化新媒体运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 2017年12月底 | |||
二、企业 主体 责任 落实 | 4.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和标准。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局(林业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市级相关部门 | 2017年12月底 |
5.深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 2017年12月底 | |||
6.深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级监管制度。 | 长期 | |||
7.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将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扩大信用信息应用。 | 2017年12月底 | |||
三、基层 协管 效能 提升 | 8.扎实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2018年规范化率达到100%。 | 市食安办 | 市级相关部门 | 2018年12月底 |
9.完善基层行政综合执法治理体系。建立乡镇(街道)食安办与基层监管站(所)的密切协作机制,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基层行政综合执法治理体系。 | 2018年12月底 | |||
10.推动食品安全协管员与相关辅助人员整合为专职网格员,落实食品安全协管职责,壮大食品安全协管队伍。 | 2018年12月底 | |||
11.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 | 长期 | |||
12.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依托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受理、交办、督办、反馈网格员或群众报送的信息。 | 市综治办 | 2018年12月底 | ||
四、发挥 行业 协会 等作 用
| 13.建立市级食品安全社团组织,凝聚食品相关行业协会资源和力量。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局(林业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市级相关部门 | 2019年12月底 |
14.完善各行业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建立行业内部奖惩机制,推行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 | 2017年12月底 | |||
15.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互动。引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内部互动,组织食品安全技术服务、培训认证、国际交流、宣传教育等相关基础性工作。 | 2017年12月底 | |||
16.鼓励发挥第三方作用。鼓励支持科研院所、专家智库、信用评定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关科研实力的大型企业等各类组织在政策制订、突发事件应对、信用建设、宣传教育、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 | 长期 | |||
五、保险 金融 助推
| 17.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试点,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构建日常监督、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方面服务机制。 | 市食安办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eqingshi/20210529/10375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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