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
2018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大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准营退出机制,继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数据共享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方面各领域改革,为乐清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体制机制新辉煌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建设
1.做好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梳理规范工作。按照“八统一”要求,对照省级部门梳理的省市县三级指导目录,遵循省市最优原则,4月底前对办事事项目录进行线上线下调整,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鼓励各部门在“八统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牵头单位:市跑改办▲、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级涉批单位)
2.稳步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根据省级单位条线部署,市级单位按条线制定本系统实现“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的具体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责任人。按照“实现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分批公布新增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7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对办事程序有特别规定的事项外,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跑改办▲、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级涉批单位)
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3.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5月底前,根据省里下发的不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事项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实现除不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事项目录之外的“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牵头单位: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级涉批单位)
4.推进多部门多层级“一件事情”“一窗通办”。根据省里统一印发的同层级“一件事情”目录清单,6月底前,对同一层级多部门办理的“一件事情”出台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协办沟通机制。根据省里统一印发的跨层级“一件事情”目录清单,7月底前,对跨层级多部门办理的“一件事情”出台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联办对接机制。按照“明确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确保7月底前上述多部门“一件事情”和所关联部门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牵头单位: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级相关涉批单位)
5.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5月底前,研究制定《“无差别全科受理”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实施步骤,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窗口人员岗位培训,强化导办服务,完善人员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窗口人员业务能力“考级制”、业务能力与绩效待遇挂钩等机制。6月底前,根据省里下发的“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指南,进一步调整完善工作机制,试行推开“无差别全科受理”工作。下半年,持续开展针对窗口人员管理的相关督察,不断提升窗口受理人员业务素质。9月底前,全面实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力争实现“一窗通办”。(牵头单位: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级相关涉批单位)
6.加强办事大厅现场标准化管理。对标《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标准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完善预约导办机制、提升咨询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信访局、市级相关涉批单位)
三、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
7.促进基层群众企业办事“就近可办”。5月底前,规范落实《乡镇(街道)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参考目录》,在此基础上,根据乡镇(街道)实际分类下放委托事权,持续扩大基层乡镇(街道)可办事项范围,推进乡镇(街道)办事“扁平化”。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代办点建设,将政务服务“一张网”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推动更多的事项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村居(社区)代办点就近办理;完善村居(社区)导办、代办机制,在村级开展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办、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级相关涉批单位,各乡镇<街道>)。
8.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基层延伸。大力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代办点延伸,稳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基层延伸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9.加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推广银行网点代办营业执照、社保业务和邮政网点代办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等工作模式,不断优化各类便民服务网点空间布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邮政局、有关银行)
10.开展县乡村三级办事网点电子地图编制工作。完成县乡村三级电子版、纸质版及手机app版便民手册的编制工作,并在政务服务网“地图服务”版块开通相应功能。6月底前,建立长效维护机制,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办事基本信息,切实解决咨询难问题。(牵头单位:市跑改办;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市级涉批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全面深化“四个一”工程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11.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共享。对照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标准,逐项做好数据共享需求梳理和数源确认工作。对接省“1253”数据共享体系,进一步完善“一库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相关数据向统一数据平台归集,并按需开放给各部门共享。加快推进各部门自建业务信息系统改造,与市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纸质材料,为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提供支撑。重点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确保11月底前,80%以上办事事项开通网上申请,5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级相关涉批单位)
12.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深化“一端服务”,提升网上办事覆盖面和便捷度,积极推进移动办事,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级相关涉批单位)全面推行电子归档,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牵头单位:市档案局;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级涉批单位)加强网上网下业务整合,6月底前,各部门实现办事大厅显示屏、政府网站、“一站导引”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信息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推广统一的办事咨询、预约、评价、快递送达系统,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接入工作。(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级相关涉批单位)
13.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机器换人”“自助能办”。在全市范围布局建设便民服务自助终端,整合各部门适宜在自助终端上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以及一些人流量大的场所布局推广,方便群众在家门口24小时自助办理。10月底前,力争全市建设便民服务自助终端100台以上。(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级相关涉批单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
14.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开展部门政务专网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云平台,实现“一张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级相关单位)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8月底前推动违法罚款、公办学校教育收费等重点项目全面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12月底前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涉及收费业务等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级相关涉批单位)
五、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
15.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和100天网上审批全流程系统的运用。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必须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和100天网上全流程系统操作,做到100%开通网上申报功能、100%开通网上审批功能、100%批文上传。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平台、统一赋码、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监管、统一服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其他审批监管部门统一受理项目申请;部分需要通过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办理的,其办理过程、结果等节点信息必须按照“系统互通、数据共享”的原则,同步推送至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数据共享与应用,变“企业跑”“部门跑”为“数据跑”,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实时有监控、审批有留痕、程序全透明、责任可追溯”。(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审管办;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级相关涉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