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温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根本性好转,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四大”专项治理攻坚战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隐患治理,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乐清打造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高地,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四大”专项治理攻坚战。
1.道路交通治理:提升交通参与者素质,健全和落实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强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治理,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引导安全文明出行。狠抓车辆管理,突出对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工程车辆以及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严查严管,安装升级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提升安全性能。深化道路安全治理,着力抓好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路段、农村道路和桥梁、弯道、隧道以及未验收但已通车道路管理。注重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风景旅游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2.危险化学品治理: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和跨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港区内堆场危险货物联合检查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确保危化品领域安全事故零发生。(市安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3.城乡危旧房治理:全面完成城镇农村存量D级危房治理改造。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排查处置新增危房,杜绝已腾空但未拆除或未治理完成的回迁再入住。防止C级危房出租牟利,强化已“清租”危房监管。构建常态化的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健全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生产生活安全。(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4.渔业船舶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以10人以上捕捞渔船、捕捞辅助船、休闲渔船为重点,实施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管理八条规定”,深化“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加速“智慧海洋”建设,加快提升渔船信息化水平,增强渔船动态监管能力。打击无证无牌游艇违法经营行为,提升从业者安全意识与技能,不断夯实渔业船舶、休闲游艇安全生产基础。(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乐清湾海事处、市公安边防大队等单位配合)
(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
1. “两房”整治。对民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排查老年人居住场所基本情况,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物防、技防举措。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持续推进“隐患清零”,全面推广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经验,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启动“厂中房”向“厂改房”改造提升,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项目。(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等单位配合)
2. “两电”整治。全面开展电气线路检测,全面提升电气线路使用安全水平,大力推广“漏保”、智慧用电等电气火灾防控措施。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全覆盖;实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常态化检查,实现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零发生”目标。(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供电局等单位配合)
3.高层建筑整治。继续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制度,定期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全面掌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探索建立物业专项维修绿色通道,简化资金使用申领程序,确保消防设施得到及时维修,实现列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名单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率和其他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均达到100%。(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配合)
4.老旧小区整治。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确保年内完成老旧小区消防管网改造。抓好老旧小区居民楼“三清三查”,推进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及基层网格工作内容,完善老旧小区自防自救安全体系。(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