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市产业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打造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实体经济的示范样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乐清市范围内产业政策奖补项目。奖补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申报指南,纳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统一申报兑现。实行产业政策奖补项目正面清单制度,原则上清单之外、线下申报办理的项目不予兑现。
符合相关条件享受我市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的企业、个人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小微企业园除外)、“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类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按规定不得申报享受市级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特殊情况除外。“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名单、严重失信名单以奖补公示截止或审批通过前政府提供的最新名单为准。在奖补公示截止或审批通过前将注册地(以企业财政收入归属关系地为准)搬离、未在要求时间内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填报(确认)相关数据以及不符合奖补资格的,按规定不予奖补。
第二条 奖补项目分类
奖补项目实行自愿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应在达到奖补条件后按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要求及时申报。具体分资格定补类、数据核校类、审查遴选类。
(一)资格定补类,是指产业政策已明确按认定、获奖、荣誉等资格享受相应具体奖补金额或比例的项目。
(二)数据核校类,是指需结合第三方共享数据和利用专业审计报告对涉及投资额、费用补助等进行核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确有必要可由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审计产生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审查遴选类,是指根据奖补项目遴选办法,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或集中评审的项目。
以上具体项目归类由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确定。
第三条 兑现办理流程
奖补项目的办理原则上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申报阶段。各主管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商财政后及时向申报单位主动推送符合申报条件提示信息、告知相关优惠政策,并指导申报单位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确认)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具体以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其中资格定补类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必要时主管部门可组织集中批量申报;数据核校类涉及投资额、费用补助等,申报单位在申报阶段需提供相关凭证扫描件或凭证电子清单以供核校;审查遴选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规定向受理主管部门(是指直接受理申报材料的主管部门,下同)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批阶段。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根据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确认)的申请表,按申报时财政收入归属区域(行业协会按行政区域归属)向相应的属地主管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其中资格定补类,由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证书和文件受理查重无异后审核通过;数据核校类,由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审核办理,其中经大数据批量匹配的奖补项目可查重无异后审核通过;审查遴选类,由主管部门按照遴选细则相关规定审批办理。审核过程中申报单位对申报数据、信息有异议的,可在线申诉,受理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
(三)公示阶段。拟奖补项目查看或审定无异后,在兑现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受理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四)资金拨付阶段。经公示无异议后,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主管部门,由各受理主管部门凭系统形成的电子审批单向申报单位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主管部门,由财政凭受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电子审批单和申报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直接拨付给申报单位;批量申报的资格定补类、经大数据批量匹配的数据核校类项目的奖补资金,可按照主管部门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采取委托银行代付的方式,根据系统形成的电子审批数据发放。申报单位领取奖补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奖补项目具体流程由各主管部门编制的申报指南确定。按照“直达快兑”要求,允许申报指南适时优化调整,及时公告,更好惠及申报主体。
第四条 兑现申报时限
各奖补项目具体组织申报时间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每个阶段涉及的办理时限要求,由各申报指南具体明确。奖补项目从“申报、审批、公示、资金拨付”全流程采用限时办结模式,其中资格定补类项目办理(从提交申报到资金拨付,其中批量申报项目从申报截止到资金拨付)最长时间不超过13个工作日;数据核校类项目办理(从申报截止到资金拨付)最长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须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允许再增加25个工作日;审查遴选类项目办理(从申报截止到资金拨付)最长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
上述“提交申报”指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节点。
第五条 数据资源共享与使用
建立健全奖补项目数据共享机制,倡导利用大数据推进奖补项目智能匹配、智能推送、智能审核。
(一) 经数据共享匹配、智能筛选后符合条件的奖补项目,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精准推送给申报主体。
(二) 凡是可通过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认定的,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负责提供,不得要求申报单位提交。
(三) 第三方共享的数据须由申报主体授权后,通过大数据平台共享或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获取,经申报主体确认无异议后可作为核定奖补的依据,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再提交相应数据。
第六条 奖补资金总量控制
试行奖补资金总量控制,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上限。
(一) 注册时间三年以上是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日期至成立后第四年12月31日连续经营超三个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