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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浙江省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乐清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和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疫各项工作。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及时完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配套制度,加强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的合法性审查,构建疫情防控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涉疫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等纠纷,依法妥善办理涉疫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公民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机关内部、公共服务、司法服务、中介服务等各领域发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完善“就近能办”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温州市下放事项承接和本级事项梳理下放,全面清理目录、备案、认定、认证等管理措施,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为。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无证明化”等重点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深化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推进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责任单位: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常态化企业开办流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市场主体平稳退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和涉企收费行为执法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改进反垄断执法,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健全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构建完善亲清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强化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最佳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有关单位)

(五)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市县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省政务服务2.0平台(涉密涉敏事项除外),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动政务服务办件网上受理率达到80%。推广“浙政钉”应用,妥善做好现有钉钉应用向“浙政钉”2.0版本迁移,持续提升“浙政钉”覆盖面活跃度,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加快打造“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按照全省公共数据平台2.0规范,升级改造市级平台,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打通数据共享通道。(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等领域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长效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开展“扬帆行动”,强化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和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协同推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三级贯通,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和优化文件管理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围绕推进机构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立法后评估。(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有关单位)

(八)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体系。整合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完成执法事项划转。探索建设联合执法协调指挥平台。推进基层整合执法力量,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逐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九)部署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指引,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考核,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明确合法性审核责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治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司法局,市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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