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结合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乡镇(街道)、功能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完成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保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巡查对象
巡查乐清市内各乡镇(街道)、功能区。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延伸巡查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内容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帮助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培育我市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场所。着重巡查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关键期森林消防、防汛防台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巡查组织
(一)人员组成。安全生产巡查由市政府组织,市安委会具体负责,市安委办承担统筹谋划、协调指导、整改督办等日常工作。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清湾海事处、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抽选业务骨干,组成巡查骨干库。业务骨干应擅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矿企业、水上安全、特种设备、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等专业,且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巡查。组建若干个巡查组,巡查组成员原则上由中层及以上干部组成,其中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市应急管理局中层干部担任,每组配一名专家,另根据每轮巡查重点,从巡查骨干库中确定2-4人参加。
(二)分组安排。第一至第三巡查组负责具体巡查事宜;另成立综合协调组,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协调巡查期间相关事宜。
(三)时间安排。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巡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至少巡查四轮。每轮巡查时间不少于2天,具体时间由各巡查组确定。
五、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各巡查组在巡查暗访前要熟悉掌握相关业务、任务安排等情况,了解被巡查地区基本情况,聚焦重点,在每轮巡查开始前2天制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日程安排,明确巡查领域、重点、方式等内容,并报市安委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