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我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军,武警等驻乐部队为救援突击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重要辅助力量,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基本原则。至2019年底,市、乡镇(街道)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各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培育完成3支以上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及工作职责
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由市应急管理局总牵头,总协调;市消防救援大队为全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按市应急总指挥部的命令开展各类事故和灾害救援;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行业领域事故和灾害救援的专业性、权威性,整合相关科室、下属企事业单位及技术机构的专业力量调整和完善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街道)、功能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整合和完善辖区应急救援队伍。
(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和完善,负责全市突发应急事件的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并切实强化对发生概率较高的重点领域事故救援的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1.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
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转移,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2.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
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矿山生产企业、矿山治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转移,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3.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
由市水利局负责筹建,主要提供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技术支撑,指导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转移,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4.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趋势分析,指导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转移,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5.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森林火灾的预防,组织火灾早期的扑救和应急处置,以及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科学施救技术支撑任务。
6.海上水上事故应急救援队
由乐清湾海事处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责任区内发生的海上突发事件遇险人员和遇险船只的搜救任务。
7.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
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调整和完善,主要担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专业救援任务。
8.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队
由市住建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建筑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9.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
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建,主要担负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助综合救援队伍的科学施救等任务。
10.燃气(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