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CYQD01-2018-0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
改革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提高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效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6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工业投资领域推进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改革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改革内容
在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任务可落实的区域内,全面分析区域用能现状,提出一个时期内本区域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等控制目标,明确与本区域产业规划相适应的节能措施和能效标准,编制区域节能报告,制定区域节能审查负面清单,实行分类管理,依法开展全过程监管。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严守“双控”目标。各区域要科学研判能源“双控”形势,建立区域负面清单,确保完成能源消费强度、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二是提高能评效率。通过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高节能审查效率,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
三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节能执法监察,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三)改革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区域能评改革,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节、节能审查流程进一步优化,节能审查“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全面落实,探索出既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任务,又提高节能审查效率的新途径。
(四)改革范围
凡地理空间确定、产业定位清晰、能源“双控”目标落实、监管能力保证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和符合要求的小微园等区域,如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工业园区、乐清湾港区和柳白新区等区域,均可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
二、工作重点
(一)组织编制区域能评报告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区域能评报告。区域节能报告主要包括一个时期内该区域的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等控制目标,区域项目分类管理原则、能效标准依据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等对策措施,节能技术产品和新能源推广应用、用能承诺和责任追究、节能奖励和“能效领跑者”等工作机制,以及新增用能等量置换或减量替代方案。
(二)制定区域负面清单
1.省级节能审查负面清单为国家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国家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和重大产能过剩行业、重大高耗能项目等。
2.乐清市级节能审查负面清单为以下五大类:
(1)八大高能耗行业:黑色金属、化纤、化学原料、纺织、造纸、非金属矿、电力和石油加工业。
(2)产业导向目录:属于《产业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等国家、省产业政策中限制类的项目。
(3)用能总量:新增年用能总量3000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上或新增变压器容量2000KVA以上的投资项目。
(4)用能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0.3吨标准煤的投资项目。
(5)煤炭消费量:涉及煤炭消费量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