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YQD00-20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规范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5〕270号)、《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通知》(浙体经〔2015〕181号)、《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关于公布2018年乐清市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通知》(乐体〔2018〕63号)等文件精神,确定乐清市全民健身中心(指西门体育中心,下同)体育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序号 | 设施名称 | 开放时间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游泳馆 | 7:00-9:00 | 免费 | 仅用于市体校学生上课、运动员训练。 |
14:00-22:00 | 30元/人·场, 下浮不限 | 每场限时90分钟;超过30分钟内,加5元/人;超过30-60分钟,加10元/人;超过60-90分钟,加20元/人;超90分钟以上加全票价额。 | ||
2 | 综合训练馆 | 6:30-9:30 | 低收费开放 | 仅对协会等长期对象开放。 |
9:30-21:30 | 200元/小时·场,下浮不限 | 仅在市体校学生上课、运动员训练时间外,对外开放。半场收费标准减半。 | ||
3 | 体育馆 (篮球馆) | 6:30-9:30 | 免费 | 仅对青少年开放。 |
9:30-22:00 | 200元/小时·场,下浮不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eqingshi/20210529/10328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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