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开展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兰城,提高公众环卫意识和文明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浙中清洁城市”这条主线,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运行机制,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工作原则
循序渐进,由易至难。分类类别宜由简到繁,由粗到细。现阶段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等,远期根据实施效果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类别。
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选择机关、学校、居民小区、餐馆等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示范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垃圾分类常识宣传普及和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作为工作重点,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关键环节。
条块结合,协同推进。坚持统一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区域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
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资金保障等手段,建立和完善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引导市民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垃圾减量分类标准和考评体系。
2.阶段目标。2014年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前期调研及试点阶段,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2015年为局部试行阶段,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单位和场所开展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运行机制;2016年为推广实施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减少或避免垃圾排放。建立废包装材料、废旧电器、废电池等领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制造商回收处理报废产品。鼓励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严格执行限塑令,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二)确定垃圾分类方法
居民小区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四类;酒店、宾馆、饭堂等餐饮场所的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三类;车站、公交场站(候车亭)、公园、旅游景区、加油站等公共场所的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两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学校等场所的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两类,大型办公区的可回收垃圾可进一步细分为纸张类、饮料瓶罐类、其他塑料类。
(三)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系统
进一步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酒店、商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应按照标准配置可回收垃圾贮存设施。新建或已建居民小区应设立具备垃圾分类咨询、可回收大件垃圾预约回收服务等功能的资源回收服务站。
餐厨垃圾投放于专用收集容器,确保其密闭收运,避免垃圾渗滤液沿途滴漏。
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由获得行政许可的单位单独收运和处理。
有害垃圾使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可回收垃圾按照目前垃圾收集、运输方式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理。
(四)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系统
积极引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高标准建设、完善运营处理设施,采用垃圾焚烧、生化处理、综合利用等方式对分类的垃圾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1.规范生活垃圾处置运营体系。主要是强化对填埋场的管理,完善垃圾处置和提升污水处理系统。加强与旺能发电厂的沟通交流,确保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正常运转。
2.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设置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区域,厨余垃圾可就近处理;未设置的,用专用车辆运至大型厨余垃圾设施集中资源化处理。制定餐厨垃圾等城市生物质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核定处理设施的合理规模、空间布局。推动城市生物质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3.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根据城市环卫设施配套相关规定,确定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处置设施规模、选址及技术工艺路线,尽快推进设施建设。
(五)完善相关法规和配套政策
研究起草兰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办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公共区域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等相关法规政策;修改完善《兰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前期投入和垃圾减量激励制度,完善市场机制,逐步减少对财政资金的依赖,从法规、政策和经济等方面确保工作推动成效和可持续性;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政府补贴机制。
(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制度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酒店、商场、居民小区等单位要指定专人,经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负责本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
(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编写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编制幼儿园和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制作公益广告和指导短片,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宣教基地(课堂)等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知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动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社会环保团体和义工联进入学校、社区、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片区,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