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市在“十一五”时期全面实施以质取胜的品牌强市战略,主要举措是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我市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工作全局,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总要求,在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中着力抓好培育、帮助、保护、发展四个关键环节,采用统筹、开放、协作、互动等多种手段,强化政策引导,注重培育扶持,加强质量监管,突出机制完善,有效推进品牌强市建设,使我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积极推动、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检测严格把关、企业自律负责的质量提升新格局。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市产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5年内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力争到2010年全市有中国名牌产品2-3个,国家免检产品6个,浙江名牌产品20个,金华名牌产品30个以上。确保全市工业产品不发生严重区域性质量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目的及要求,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和质量观念,主动参与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政府推动、部门齐动、企业主动的三方互动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市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市质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工商、科技、经贸、外经贸、统计、财政、公安、环保、发改、商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局、开发区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
质监部门要深入了解企业产品的基础管理、生产、销售、执行标准、申报取证、质量抽查、特种设备管理、产品质量保障等情况。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会同质监部门开展本区域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全市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信息库,为顺利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提供基础性数据。
(三)分类指导,注重培育
以医药、建材、纺织、机械、化工等五大行业为重点,在摸清企业状况的基础上,根据产业、产品特点和企业基本生产条件、发展潜力等情况,对全市工业企业实行分类指导,明确培育、扶持、规范、监管的对象。
质监部门对列入争创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加强标准、计量、质量、认证等方面的指导和帮扶,同时要加强监管和专项检查的力度,将名牌企业维权与打假治劣工作相结合。加强与工商等职能部门联系协调,运用好工商部门建立的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资源信息;运用好科技部门将此项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评定、科研三项经费相结合,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集聚成果;运用好经贸部门技术改造成果并将此项工作与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依靠科技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增大科技投入、积极申报专利等工作相结合,与科技及行业协会等部门一同研究应对技术壁垒和提升产业新产品标准的办法所取得的成效;财政部门对获得各级品牌荣誉的企业给予物质奖励;统计、公安、环保、卫生、商检、药监等职能部门要为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要注重发挥各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基层工作网络(镇乡、街道、开发区)的作用,加强区域内企业管理,制止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防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协助职能部门开展打假治劣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监管网络。
(四)强化基础,完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