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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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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订本防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价、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应急演练;抓好勘查、治理与避让搬迁;强化防灾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5年气象趋势预测及主要防范时段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5年梅汛期总降水量接近常年或略偏多,5~7月总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洪涝灾害略偏重,降水集中期将出现在6月中下旬到7月上半月,入梅后多大雨、暴雨天气过程,出现明显的洪涝或内涝的可能性大。预计2015年将有3个左右台风影响我省,较常年略少,其中影响我市台风有1~2 个。

因此,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治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我市需要重点防范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山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

三、2015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市气候异常,地质灾害灾(险)情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经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应急处置及时,灾(险)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到目前止,我市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55处,其中:滑坡20处、崩塌20处、泥石流15处。潜在受威胁数996户3140人,受威胁财产5380万元。根据险情分级,特大级1处、重大级1处、较大级22处、一般级31处。

(二)治重点

地质灾害治理重点:柏社乡施坞村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已经结束,柏社乡尽快组织竣工验收;云山街道尽快组织实施大云山马岭背滑坡治理工程和浙江万盛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东侧山体滑坡治理工程;兰江街道尽快组织实施横山崩塌(二期)和新地质灾害隐患(外董段)治理工程;香溪镇尽快组织实施坑边村(独居)滑坡治理工程。隐患尚未完全消除前,相关镇乡(街道)须加强日常巡查与监测,确保万无一失。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重点:尽快启动梅江镇叶山村叶坞滑坡(48户154人)、女埠街道坦村滑坡(32户129 人)避让搬迁项目、赤溪街道插口村滑坡(30户97人)和柏社乡里方村(8户21人)避让搬迁项目;全面完成黄店镇蟠山村滑坡(85户276人)、太平桥村上新屋滑坡(32户116人)、下慈坞村泥石流(74户244人)、横溪镇梅坑村泥石流(30户90人)、马涧镇溪源村龙门下泥石流(73户227人)等避让搬迁项目。相关镇乡(街道)要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快避让搬迁工作进度。

地质灾害勘查与动态巡查重点: 根据《兰溪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各镇乡(街道)、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加强地质灾害动态巡查、隐患监测和预警预报,采取综合防范措施,有效规避灾害风险。灵洞乡政府尽快开展2014年新发生的洞源村栗山和平园村火烧山滑坡险情隐患地质勘查项目。

四、2015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一)健全规范群测群防体系

进一步健全规范市、镇乡(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气象预报预警网络体系。以镇乡(街道)行政一把手为乡级防灾第一责任人,村书记(主任)为村级防灾责任人,各隐患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各国土所负责人为巡查监测直接责任人。重点编制《镇乡、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安置措施,设置应急避险场所,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灾能力。

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国土部门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气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供雨情预报信息。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易发隐患路段专项调查,制定落实防治方案,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建设部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负责对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区、新农村建设、山区学校建设、避让搬迁安置点建设等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评价,开展人口密集区、居住区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并针对调查所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提出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后,对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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