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山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山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工作原则
(四)适用范围
二、山林纠纷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山林纠纷事件(I级)
(二)重大山林纠纷事件(II级)
(三)较大山林纠纷事件(Ⅲ级)
三、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及职责
(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三)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二)应急处置
(三)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评估分析
(二)调查处理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二)管理与更新
(三)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山林纠纷,控制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置山林纠纷事件的能力,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果断决策、迅速处置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合情合理、权责一致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的、对当地社会稳定、森林资源、生态安全以及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乡际、县际和毗邻地(市)际山林纠纷群体性事件。
二、山林纠纷事件的分级
根据山林纠纷事件的影响范围、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破坏程度等,将山林纠纷事件分为特别重大山林纠纷事件(Ⅰ级)、重大山林纠纷事件(Ⅱ级)和较大山林纠纷事件(Ⅲ级)。
(一)特别重大山林纠纷事件(Ⅰ级)
1.一次参与人数在3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山林纠纷事件。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的山林纠纷事件。
3.其它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山林纠纷事件的。
(二)重大山林纠纷事件(Ⅱ级)
1.一次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山林纠纷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的山林纠纷事件。
3.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山林纠纷事件的。
(三)较大山林纠纷事件(Ⅲ级)
1.一次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山林纠纷事件。
2.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的山林纠纷事件。
3.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山林纠纷事件的。
三、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建兰溪市山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农林局、公安局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农林局、公安局、宣传部、监察局、信访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法制办、信息办、电信兰溪分公司、移动兰溪分公司、联通兰溪分公司,武警兰溪市中队,市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职责:
1.决定启动和宣布解除本预案。
2.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山林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
3.及时向纠纷现场派出现场处置组,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小组。
4.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领导的指示。
(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山林纠纷调处主管部门,办公室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山林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部与应急处置现场的沟通联络,传达省、金华市领导和市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做好情况上报、通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为市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3.负责山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4.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1.现场指挥小组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山林纠纷事件时,市指挥部派出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组长由市指挥部指派,具体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工作。
发生较大山林纠纷时,由市山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小组职责:
(1)及时掌握并向本级指挥部报告山林纠纷事件发展情况,拟定应急处置行动方案,执行本级指挥部决策,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做好纠纷事件双方人员的疏散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3)迅速组织救治伤员。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和调查工作。
(5)事后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及评估工作。
2.现场处置组
现场指挥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治安维护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纠纷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专家及机动组,各组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副指挥长兼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农林局、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政法委,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信息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传达现场指挥小组指示,报告应急处置信息,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武警兰溪市支队、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现场的秩序维护、人员撤离、道路疏通等,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指挥、施救等工作车辆的行车畅通。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局负责人任组长,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为成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4)后勤保障组:由市府办负责人任组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