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正文

关于印发兰溪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15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治机制,动员全社会的防疫资源和力量,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农业部2005年秋冬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进行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涉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部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常态管理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市农林局、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市农林、财政、发改、公安、卫计、交通、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供销社、环保、水务、科技、司法、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民政等有关部门和铁路、武警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报请市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或宣布应急结束;请求省政府、金华市政府的支援。

(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指导和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协调安排指挥部各办事机构的有关日常活动;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传达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动态并及时报告;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意见。

2.信息情报组:组长由市农林局负责人担任,市农林局、市畜牧兽医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监测疫情,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发布疫情信息;向指挥部报告防治动态和进展情况。

3.技术专家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农林局、卫计局、畜牧兽医局以及有关科研单位技术专家参加。主要职责:对疑难疫情的会诊;疫情封锁、控制、扑灭技术方案的制订;为领导提供重大防治技术决策;参与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修订。

4.资经费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发改、农林、供销、财政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制订防疫物资储备方案,协调、组织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发放,市财政局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

5.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农林局、卫计局、科技局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参加。主要职责:制订新闻报道方案;协调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加强对外新闻报道的协调管理;宣传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科普知识,动员群防群治。

6.督查组:由市监察委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农林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提请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查办相关失职、渎职行为

7.应急扑疫预备队:由市农林局分管局长担任队长,市农林、公安、市场监管、卫计、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人员和武警支队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扑杀疫点、疫区内所有禽类;对被扑杀禽、禽类排泄物、被污染禽产品、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消毒;疫点、疫区的封锁监督;疫区内与扑疫相关的治安维护。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农林局:负责组织疫情调查,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时限和内容上报疫情;根据疫情,提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向市政府请示启动市级预案、宣布应急结束;负责制定或修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治计划;负责对辖区内高致病禽流感疫情进行普查,掌握疫情动态;负责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疫点(区)建议,并报请市政府发布封锁令。负责做好野禽的疫情检测,及时通报候鸟迁徙规律及可疑疫情。

2.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监测、诊断,疫情的收集、分析、报告以及监测、预报等工作;负责组织供应疫苗、消毒药品等预防物资;负责组织禽只免疫、禽类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  

3.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做好人禽流感防治工作。当发生人禽流感疫情时,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防控工作。

4.市委宣传部:负责制订新闻报道口径,加强对外宣传报道的协调管理。

5.市公安局:负责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等工作的秩序维护。

6.市财政局:保障疫苗、扑杀、监测、消毒处理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经营点),关闭疫区10公里范围内的活禽交易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打击力度;负责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禽类加工产品的生产质量监督,打击违法生产禽类加工产品的行为。

8.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弃置在除江河、湖泊、水库以外的城市其他公共场所的病死家禽及产品,落实无害化处理工作。

9.市发改局:负责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和监测,保障市场价格稳定。

10.市供销总社:负责做好农村生活必需品市场的供应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协助做好临时检疫消毒检查站的设置,对家禽及其产品运输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12.市检验检疫办事处:负责出入境人员、运输工具、禽类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13.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禽流感防治技术攻关研究。

14.武警支队:必要时依法协助执行有关任务。

15.市监察委:负责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16.市司法局:配合做好相关法律宣传和防治中法律服务工作。

17.市民政局: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分配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18.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对疫区环境进行评估,加强家禽养殖场、家禽屠宰场、家禽交易市场污水、粪便处置的监测。

19.市水务局:负责确定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的保洁单位,由保洁单位打捞和运送弃置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的病死家禽及产品,落实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单位应当按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三、疫情报告与确认

(一)疫情报告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357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