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是2017年市政府“九五重点专项”工作重点内容之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巩固我市生态建设成果,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我市森林资源“双增”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7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林木采伐和营造林管理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森林资源是林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我市地处钱江源头,生态位置独特、森林资源丰富,其重要性尤为凸显。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在谋求江山更高品位、更高水准、更高境界发展的科学路径上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强化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和管理好各类森林生态资源,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全域旅游发展创造持续、协调、健康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保护措施,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监督管理
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规定,落实更加严格的管控要求。
(一)严格天然林保护,全面落实禁伐规定。要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保护天然林”的战略决断,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因发生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重大自然灾害,确需对受害枯死木进行清理的,其采伐限额可不分采伐类型、起源用于受害枯死木清理,采伐期限可延长至次年3月31日。
(二)保护生态重要区位,严格控制商品林皆伐。为切实提高我市主要通道及重点区位的绿化景观效果,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将城区及周边、“四边区域”(公路边: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县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乡村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米;铁路边:铁路线路向外100米;河边:河道两岸堤岸及护堤地;山边:高速、国省道公路、铁路、航道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生态公益林规划区范围内以及白水坑水库、碗窑水库、峡口水库四周第一道山脊线以内,全部划定为生态重要区位(生态重要区位小班由市林业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定,详见附件1)。生态重要区位内的林木,除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外,要严格控制商品林皆伐,协议控制采伐强度,对成过熟林确需进行造林更新的,同一年度同一小班内采伐强度不得超过伐前林分蓄积的25%;对近熟林只准进行择伐且择伐强度不超过30%;对中幼林只准进行抚育采伐。抚育采伐强度不得大于伐前林分蓄积量的30%,伐后林分郁闭度不得小于0.6。对划入生态重要区位的商品林,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争取划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给予生态效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