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5〕32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7〕38号)、《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8〕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分结合、抱团增信、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要求,整合优化现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资源,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通过增信服务机制等制度设计,着力构建以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其他融资担保机构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提升融资担保行业服务绿色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一)坚持政策性定位。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机构要按照绿色金融改革要求,坚持政策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的发展定位,以扶持绿色企业、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缺乏抵(质)押物、信用等级不足的绿色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增信;对单户绿色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三农”贷款担保额原则上控制在500万元以内,经监管会同意的可增至1000万元,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年1%。
(二)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主力军作用。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性功能,在改善绿色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服务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成立江山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力争到2019年末放大倍数达到3倍以上,到2020年末放大倍数达到4倍以上。
(三)不断增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在2019年底前,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1.2亿元的注册资本实际到位并发挥作用。到2020年,注册资本金力争增加到1.5亿元,全市绿色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融资担保在保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75%。
三、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规范发展
(一)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绿色担保功能定位,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绿色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服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重点探索绿色增信模式,强化对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信贷增信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绿色发展的融资担保门槛。
(二)探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场化运行机制。坚持政策性定位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探索由市场化专业团队负责具体经营管理的运营模式,并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切实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