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教体艺[2005]10号《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等四部门浙教办体[2006]100号《关于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学期实施意见,请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见》,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推进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把学生终身体育、终身艺术教育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理念、方法与我县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实施“2+1”项目,促进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
二、“体育、艺术2+1项目”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在全国中小学全面实施的“体育、艺术2+1项目”,其主要内容就是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组织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实施原则
(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要切实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根据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学生体育锻炼的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为核心。要积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课程标准的实验和相关的教学改革,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
(三)实施“2+1项目”要以学校为核心,以建设有特色的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为基础。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四)实施“2+1项目”要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先导。要通过转变观念的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广大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五)实施“2+1项目”要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为必要条件。要根据推进“2+1项目”的需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体育、艺术器材的配备,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地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以满足“2+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新的要求。
四、实施的基本步骤
1、2007年8月,县教育局成立由郑其良为组长,徐世民、周锷为副组长,沈伟民、黄伟民、王国翼、林周良、陆李松、姜建林、陆建飞、韩耀强、严雪林、杜伟明为成员的海盐县“体育、艺术2+1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伟民任主任,陆建飞、韩耀强、严雪林为副主任,具体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2、2007年9月上旬(开学第二周),县教育局召开“体育艺术2+1项目”专项工作会议,转发上级文件,宣传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推进“2+1项目”的重大意义,拟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推进“2+1项目”的有关文件,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增强全体师生参与“2+1项目”工作自觉性,为实施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3、2007年9月上旬(开学第二周),全县各初中、小学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实施办法》,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007年9月中旬(开学第三周)全县各初中、小学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
5、在本学期县教育局将及时检查总结各地学校的典型经验,对涌现出的操作规范且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在全县通报表彰。同时,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教学的学校和当事人。
6、县教育局将开展“2+1项目”实施过程的研究,同时也要求学校开展专项研究工作,以研究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的开展。
五、实施的基本要求
1、开齐并上好体艺类课,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各学校要把实施“2+1项目”融入新课改之中,要以保证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有效教学为核心,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的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教学计划,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并尽可能安排专职教师,严禁挤占音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课课程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2、实施对象和时间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本学期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对象为我县义务教育段学校3到8年级的学生,一、二年级和九年级可暂按原要求进行。小学上午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每天25分钟,具体安排在上午第一节课后,主要内容为广播操和公共性体育活动,下雨天可由广播操改成室内操等活动,初中暂不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体育、艺术2+1项目”的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下午第四节课(时间为30分钟左右),周一下午第四节课统一为义务教育段学校周前会,原则上不安排“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具体作息时间表由各校自定。
3、建立本校“体育、艺术2+1项目”“菜单”,供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应摸清本校音、体、美物质资源和师资资源,依据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中“2+
4、教师全员参与。根据实施“2+1项目”要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先导的原则。各学校要坚持“眼睛向内,自我培养”的原则,以专职体育、艺术教师为核心,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爱好的专长教师。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段学校用三年时间,让全体教师人人至少学习并初步掌握一项体育或艺术技能,每位教师至少能辅导一个课外文体兴趣小组活动,以满足学生开展“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同时学校要建立“体育、艺术2+1项目”辅导教师考核奖励办法,提高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5、安排好“体育、艺术2+1项目”周活动表。学校要根据学生的“2+1项目”的选项,充分利用下午第四节课时间,定项目、定内容、定地点、定学生和定辅导老师,实实在在开展活动。同时要求学校有室外活动项目因天气变化不能活动移到室内的应对办法,“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不因天气变化而停止。
6、积极创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学校文体活动项目设置多样,且具有特色和符合实际,并能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和设施,特色项目在全县有一定的知名度,学生参与面广。各学校在本学期应建立各类校级音、体、美特色团队至少一个,积极参与县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比赛和各类展示活动。
7、加强学校体育艺术等设施投入。各学校根据现有条件按国家或省配备目录要求配备体育场地及文体器材设施、音美教室等,能满足学生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教育将给予适当补贴。
8、依据《标准》和学校实际,认真做好“体育、艺术2+1项目”的认定工作。
每所学校都要成立由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各兴趣小组负责教师和班主任联合组成的“体育、艺术2+1项目”多个认定小组,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1项目”体育与艺术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学校实际,由学校在学期末安排时间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册。
(1)“2+1项目”的认定工作,由学校组织认定,认定工作由校长负责,教导处组织班主任及专业教师实施。技能标准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允许复评,努力达标。事先应制定并公布认定方案。
(2)为使更多的学生参与“2+1项目”达标活动,应鼓励学生通过体育艺术课程的学习,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认定。
(3)“2+1项目”的认定中应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的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并终身受益。
(4)认定应采取本人现场表演、创作和测试等方法进行。美术类还应按标准规定数量的作品进行认定。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可由学校在成绩册中,设“2+1项目”认定专栏加以评定。
(5)凡本标准中没有列入的项目,可由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参考相似或相关项目的技能标准,加以考评认定。
9、加强领导,重视检查和资料的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在义务教育段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是一项开拓性的全新工作,各中小学领导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真抓实干,结果上注重实效,切忌摆“花架子”和表面文章。从200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全县小学、初中全面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各学校要将其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以便于形成学校体育、艺术传统项目为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体现学校特色,制订《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善于收集资料,注重积累个案,积极探索“2+1项目”测评的实践模式,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该项目工作正常开展。
注:各学校在9月20日前将《学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体育、艺术2+1项目”课外活动周活动表、作息时间表上报县教育局普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