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区)安监站,企管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掌握我县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修订意见的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154号)和省局《200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安监危化〔2008〕5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安监站、企管办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调查,建立有关企业档案,掌握辖区内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要将调查表下发到辖区内每一个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并指导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各有关单位要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表》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至县安监局行业科。联系人:马月祥、陈秀,联系电话:86115292、86124861。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