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动员和发挥社会资源在人才、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和促进政府及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到位,切实改变我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工业企业中推广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互相学习、共同促进的新机制。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安全生产合作组的定义及其意义
安全生产合作组(以下简称合作组),是以企业为基本成员单位,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民间组织。合作组一般以行业为划分标准组建,鼓励现有行业协会(商会)以组建合作组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的相互指导、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自律;鼓励跨区域组建全县行业性合作组。同时也可以按区域、规模等的不同组建合作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社会化水平。
合作组是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解决“政府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突出矛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的有效载体,是培养安全管理队伍,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渠道,是密切政府和企业的联系,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桥梁纽带,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
二、实施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高危行业的工业企业,原则上要全部纳入合作组范围内,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到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的合作组,由镇政府落实人员协调组建,其余企业按照辖区范围,由村委会、工业园区负责协调组建。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
总结县企管办多年来开展合作组的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县安监局在武原镇和造纸等行业开展合作组试点,探索总结在镇(区)开展合作组工作的操作方法,不断完善合作组运行机制;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提高认识,加快推广进度。各镇(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发动,提高共识,形成上下联动,特别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发动,使他们充分认识开展这一工作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从而积极理解和支持这一工作。
(二)组建阶段(4月——8月)
各镇(区)、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和所属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高危行业工业企业的实际,全面建立合作组,同时也可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在危险程度较大、事故多发和易发的特色、主导行业,率先建立合作组,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高危行业的工业企业全面开展。其余企业的合作组建立工作,各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展。
整个工作开展之前,要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认真做好辖区企业和安全管理员队伍的调查摸底,尽可能把企业更多地吸收进来,把热爱安全工作、责任心强、有能力的安全管理员吸收进来。要精心选择合作组组长,制订好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运行办法,推动合作组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四个有”,即有工作计划、有检查、有奖惩和有活动台帐,确保合作组工作质量和成效。现有行业协会(商会)和村级合作组要做好相应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
各镇(区)安监站、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合作组的指导协调,合作组组建工作告一段落后,要将有关资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总结评定验收阶段(9月——10月)
县安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镇(区)、县级有关部门合作组组建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研究进一步推进合作组工作的措施,使之成为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建立和推广合作组模式,是今年我县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之一,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深合作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监督支持”安全生产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务求实效地抓好这项工作。要建立政府和部门分管领导挂帅的合作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镇(区)安监站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分片包干联系,加强对合作组的指导和日常工作的联系,精心部署,扎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运作。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合作组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的完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合作组工作质量。要形成每季活动制度,采取工作例会、学习交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讨、剖析事故案例等灵活多样方式,促进“四到位”“三提高”,即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安全宣传教育到位,事故应急管理到位;提高企业成员安全业务知识,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提高政府安全监管效能。
重视抓好合作组思想、作风、学风和制度建设,培养锻炼成“业务精通、爱岗敬业、敢抓敢管、作风顽强”的队伍,树立合作组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工作权威。增强“服务中监管,监管中服务”的意识,积极发挥合作组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中的作用,督促和引导业内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规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依托合作组,全面掌握片组内安全生产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共同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合作组活动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每次活动原则上要对每家企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把整改意见的落实,作为下一次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沟通,增强工作合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合作组与企业主的协调沟通,讲清合作组的目的意义,达成思想共识,支持配合合作组开展工作。要经常将合作组对该企业的检查情况特别是整改意见通报给企业主,促使整改工作的落实。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适当筹集一定数量的专项活动经费,为合作组的正常运行提供财力等多方面的支持,强化对合作组工作的考核和奖励力度,共同推动合作组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