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2006年,我县全面开展了“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通过活动,司法行政对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力度得到了增强,法律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继续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法律服务的质量,促进我县法律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是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之年。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监管、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自律、提升法律服务质量,逐步建立起司法行政对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遵循统一组织、分别指导、整体推进、共同总结的原则,不断提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的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律师:以建立“三个机制”为主要内容,即建立司法行政对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机制;建立司法行政对律师的规范管理机制;建立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评价机制。探索律师业务案件的电子化管理,继续巩固和发挥查卷、听庭、询访等方法及作用,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规范管理,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二)公证:以建立公证信息平台,监督办证流程,规范办证程序为主要内容,巩固并完善公证处内部质量检查制度,对公证处实行年度责任制考核制度。
(三)基层法律服务:以规范“三个统一”为主要内容,即规范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四)法律援助:以“两抓两促”为主要内容,即“抓规范,促质量;抓改进,促发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改进监督措施,提升监督指导效率;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改进援助服务水平,保障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窗口服务规范,改进接听接待质量,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援助目标,全面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优质高效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都提出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是《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司法行政的监管职责,省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也对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深化活动作为2007年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和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
(二)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根据县局对深化活动的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动员各法律服务单位全面参与,确保各条线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扩大效果,提升质量。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充分利用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有利时机,在去年我县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在完善监管内容、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上探索和实践,努力使我县法律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县局成立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叶国良任组长,副局长朱芳、陆周良、纪检组长康建其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吴岳江、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姚李锋、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谢雪龙、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张红萍为成员。设立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康建其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投诉电话,电话号码6117873。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实施,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在每季末要及时向县局报送“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年底县局将参加市局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