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信息化工程有重点、有秩序、全方位、多层次稳步推进,根据《关于加快海盐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盐政发〔2005〕2号文件)和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信息办〔2007〕1号文件)的精神,决定开展2007年度信息化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有关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工业功能区信息化以及社区信息化等信息技术应用重点(示范)工程、软件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信息化子规划编制、对申报省级以上信息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地方配套等。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数字海盐”基础平台及关键应用系统、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2、信息技术应用工程:主要包括城乡信息一体化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业功能区信息化建设、社区信息化建设等信息技术应用工程。
3、信息技术产业化项目:包括企业信息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省级以上信息技术产业化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
4、其它信息化建设专项扶持项目。
二、项目申报办法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通过所在镇(区)或主管部门向县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项目的申报手续。项目单位按《海盐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要求填写,并经所在镇(区)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在
三、项目审批程序
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海盐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完工报告,并进行初审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拟安排计划,经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安排计划,县财政局按计划及时下拨资金。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的财务处理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莹 徐颖
电话:86035786 传 真:86035795
附:1、《海盐县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表》
2、《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工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海盐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