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中心窗口: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根据海盐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盐作风办[2007]14号《关于在全县机关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我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为切实搞好此项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目标,通过争创活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健全为民服务机制,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以优质的服务造福于民,努力实现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效能有新提升、单位形象有新改善、群众满意有新提高。
二、创活动的目标
1、顾全大局。把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中心工作和部门工作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服务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为民服务机制健全。
3、工作规范。办事公正,执法严明,管理严格。工作行为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办事的依据、程序、结果公开透明。
4、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完善,注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5、业绩突出。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成绩优异。
三、争创活动的步骤
争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7月上旬)。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并将“争创”活动纳入“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争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投入到争创活动中去。
2、创建落实阶段(2007年7月中旬至11月)。主要任务是: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实施争创活动。通过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制度,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
3、评议考核阶段(2007年12月)。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和“争创”活动评议考核办法,广泛开展自查自评、群众评议、民主评议等活动,并对照考核细则,写出自我评估报告,如符合条件,向县直机关工委自荐,接受县直机关工委考核。
四、争创活动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在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通过精心组织,把争创活动要求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身上,确保争创活动落到实处。
2、注重务实创新。在“争创”活动中,要注重求真务实,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结合岗位性质、服务对象,从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抓起,从工作人员必备的素质和要求抓起,从服务态度抓起。要注重开拓创新,创新思路、创新办法、创新载体、创新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努力创造新鲜经验和做法,在创新中出亮点、显特点,在创新中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3、坚持群众路线。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要强化为民理念、服务意识,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脚踏实地、心甘情愿地当好人民的服务员。要认真整改,抓住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的便民、利民措施,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4、全面推动工作。“争创”活动的成效,最终体现在提高工作效能上,体现在提升服务水平上,体现在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展上。要把“争创”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忠于职守、干事创业、促进发展上来,引导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上来,引导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上来。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通过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用制度巩固和发展“争创”活动成果。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