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风景区管委会、县级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盐政发〔2003〕106号)确定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报程序,请你们抓紧编制上报2008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制要求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建设需要、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资金状况等因素,编制上报2008年度建设计划;
(二)此次上报的项目分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两大块,请分别填报。为便于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资金的平衡和安排,请将有关情况及要求在备注栏中说明;
(三)对以前年度已批跨年度在2008年续建的项目和2007年基本建成但建设资金跨年度在2008年安排的项目均归口“在建项目计划”,按附表一填报;
(四)计划2008年新建的项目和需要列入计划开展规划论证、课题调研、方案设计、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的项目归口“拟建项目计划”,按附表二要求填报。
二、计划上报要求
(一)程序: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风景区管委会、各县级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汇总上报我局,同时抄送县财政局。涉及县补助资金的镇及镇以下投资项目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上报。
(二)时间:
(三)格式:以公文格式上报,附表要求打印并附送电子文档(本附表已通过我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发到各单位邮箱中,请下载填报)。
请你们接文后,本着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联系人: 姚颖
联系电话: 86034002
附表一: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2008年度建设计划建议
表(在建项目)
附表二: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2008年度建设计划建议
表(拟建项目)
附表三: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2008年度建设计划建议
表(拟建项目相关说明)
盐发改投(2007)159号附表(上报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