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内各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浙价检[2006]146号)精神,现就我县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 (以下简称“进医院”)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价格服务意识,建立规范长效的医药收费监督机制,化解医院收费中的各种矛盾,增强价格政策的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价格信息,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进医院”活动,增进医药价格主管部门与患者、医院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促进医院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医药价格管理政策,使我县医疗机构在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咨询与实施、医药价格公示与公开、医药价格投诉与举报、医药价格管理与检查等方面工作有明显的改进和提高,促进医院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患者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指导医院采用电子屏幕、公示墙(栏)等形式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督促医院落实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药品定调价制度、收费一日清制度。
(二)建立医疗机构收费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在各医院建立物价员队伍网络,设立咨询窗口,畅通医疗服务收费咨询与举报投诉渠道。
(三)加强医患双方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医疗机构有关人员与患者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管理和医药价格公示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四)建立价格督查制度。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医药价格执行情况巡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进医院”活动,既是价格部门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医疗机构完善自身服务水平、提升自我品牌的需要,因此,在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人员,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保证活动的质量。
(二)加强配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随时加强力量使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活动的进度。
(三)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宣传“进医院”活动,使社会各界对活动内容有所了解,给予支持,保证活动的效果。
附件:海盐县医疗机构物价员工作职责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盐县物价局
海 盐 县 卫 生 局
二○○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
海盐县医疗机构物价员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准确完成本单位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工作;
2、采集价格信息,做好本行业价格监测,及时、主动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价格运行动态和价格管理信息;
3、落实本单位的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抵制利用标价和其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4、建立和健全本单位价格管理制度,协助解决本单位与患者的各种价格纠纷;
5、自觉抵制和纠正医疗活动中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6、对社会上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等增加医疗单位负担的行为,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7、认真学习价格业务知识,指导本单位加强价格自律;
8、积极参加价格调查研究工作,为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和价格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海盐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