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信办联运〔2006〕46号),规范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嘉发改〔2007〕24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一、专项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促进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落实三包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优化经营主体,规范移动电话机维修企业行为;打击销售假冒、“黑”移动电话机和走私移动电话机违法行为,净化移动电话机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的重点
1、检查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企业落实三包规定的情况。
2、查处销售“黑”移动电话机违法行为。
3、规范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行为。
4、加大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宣传力度。
5、维护移动电话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工作分工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成立“海盐县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县工商局、县物价局作为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共同实施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
1、摸清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设置及其维修资质等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检查;
2、开展面向执法部门、普通消费者的移动电话机真伪甄别工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监督抽查;
3、督促未进行维修资质评定的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主动向省有关单位申请评定,对已建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加以规范,推动其提高维修能力和素质,规范其经营行为;
4、通过宣传,教育市民选择具有资质的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移动电话机的维修。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依法对销售假冒伪劣、走私贩私、翻新等“黑”和劣质、有严重质量问题移动电话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对移动电话机生产商、销售商、维修商履行三包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违反三包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3、对移动电话机销售商、维修商办理工商执照和维修资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对无照经营、发布违法店堂广告等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4、对移动电话生产、经销和维修企业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移动电话及配套产品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5、认真受理消费者对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投诉,做好投诉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三)县物价局
1、对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的维修和零配件销售的价格进行检查,规范明码标价。
2、配合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的相关检查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对此项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分工合作、协调配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加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认真处理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
(三)认真组织执法检查。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抽调发改局信息产业管理人员和物价检查人员,组成专门的检查组,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要以移动电话机销售企业、维修企业为主要检查对象,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检查到位。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规定为依据,认真组织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纠正,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四)重视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通过曝光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宣传诚信经营的维修企业,以及普及移动电话机消费知识等,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五)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县发改局和工商管理部门应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向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情况小结,工商管理部门还需上报《手机售后服务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县“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总结此次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专项检查的有关经验,注意发现和推广售后服务工作做得好的经验和典型,在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协调小组”于
附件:1、《海盐县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
作协调小组》
2、《海盐县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
作方案》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组 长:俞文光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益明 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科科长
石莹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产业科
成 员:庞剑勤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所长
苏国生 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科科长
王忠其 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科副科长
曹金松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副所长
附件2:
海盐县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全县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盐发改〔2007〕11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标
通过集中执法力量,深入开展全县手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维修手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手机售后服务“三包”规定的落实,提升手机售后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检查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企业落实三包规定的情况。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企业履行三包规定的情况进行核查,对违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查处销售“黑”移动电话机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电话机专卖场(店)、通讯市场等移动电话机销售环节的检查,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走私贩私、翻新等“黑”移动电话机,以及发布违法店堂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
(三)规范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行为。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备案制,向社会公示,便于消费者投诉,进行监督。开展维修资质评定工作,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维修能力。查处无营业执照、不履行三包规定、不具备维修能力资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维修网点。
(四)加大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宣传力度。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和侵害消费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引导消费者拿起三包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维护移动电话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确保移动电话充电器、电池、数据线、手机套等配套周边产品正常的生产、销售市场秩序,查处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和劣质配套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从6月份开始,至今年11月份结束。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6月)
(1)各成员单位在系统内进行宣传发动,做好部署工作;
(2)召开全县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会议;
(3)通过媒体等宣传手段,向市民宣传普及移动电话机消费知识。
2、规范自律阶段(2007年7月)
(1)组织销售企业、维修服务企业开展自查,报备网点设置情况;
(2)配合省、市有关单位开展维修资质及维修能力相关培训。
3、集中检查阶段(2007年8—10月)
(1)对移动电话机销售企业、维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4、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1月)
(1)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2)督促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企业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售后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