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内各旅游景区: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浙价检[2006]146号)精神,现就我县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是为了确保我县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制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也是“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之一,更是物价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强化服务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进一步规范景区的价格行为,推进景区的价格诚信建设,加大价格监管力度,有效疏导旅游市场中的价格矛盾,为我县旅游市场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进我县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建立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络小组。联络小组由县物价局、县民宗局、县旅游局和风景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详见附件)。
(二)建立价格服务网络。在景区建立价格服务站,落实景区物价员,建立价格投诉举报受理点,建立和完善景区价格服务网络。
(三)落实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制度、价格服务站工作制度、快速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制度等,制订价格管理制度。
(四)加强景区价格监管。建立快速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景区及周围的商业、餐饮、酒店、娱乐以及车站、停车场等窗口行业的价格监管。
(五)实行景区价费公示。在景区入口设立“价格服务进景区”公示栏,景区内(包括与景区相配套的停车场、宾馆、饭店、商店等)所有服务价格和商品价格全部按规定明码标价。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确定“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的实施方案,落实好价格服务站、景区物价员,召开由景区负责人、景区物价员参加的“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会议,布置和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
建立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价格举报和投诉受理点,做好景区价格服务公示栏及明码标价工作。
(三)验收阶段
对前期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对南北湖景区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既是价格部门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景区完善自身行为、提升自我品牌的需要,因此,在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人员,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保证活动的质量。
(二)加强配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随时加强力量使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活动的进度。
(三)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使社会各界对活动内容有所了解,给予支持,保证活动的效果。
附件1:海盐县“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络小组、价格服务站及价格监督员名单
附件2:海盐县景区价格服务站工作职责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盐县物价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海盐县“价格服务进景区”
联络小组、价格服务站及监督员名单
一、“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络小组名单
朱金国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陆森浩 海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庄之光 海盐县旅游局
王依依 海盐县文体局
王爱民 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
二、景区价格服务站及价格监督员名单
1、南北湖风景区价格服务站
价格监督员:周美英
2、绮园景区价格服务站
价格监督员:鲍加群
3、天宁禅寺价格服务站
价格监督员:项晓明
附件2:
景区价格服务站工作职责
1、根据景区价格管理制度,开展价格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提升景区品位;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加强景区价格管理,依法对景区的价格、收费行为及执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监督;
4、依据景区价格投诉工作制度,与价格主管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协调各类价格矛盾和纠纷;
5、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景区价格监督员认真学习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7、了解民意、反馈信息,提高景区价格管理水平;
8、做好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盐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