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政府法制办、县人大法工委:
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新形象,根据海盐县委办、县府办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盐委办[2006]7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创建法制型、服务型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为基础,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农业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真实公开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简洁明了,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有利监督原则。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便于群众知情,接受群众对农经工作的监督。
三、政务公开内容
(一)行政许可公开
1、行政许可项目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全局38项农业行政许可项目。
2、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公开。向社会公开各项许可设定的相关法律依据。
3、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公开。为方便群众,公开各项许可的办理地点。
4、行政许可审批条件公开。根据法律法规公开各项许可的审批条件。
5、行政许可上报资料公开。为方便群众办理,根据法律法规公开办理各项许可所需上报的资料。
6、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公开。为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各项许可的办理期限。
7、行政许可收费公开。根据法律法规,对许可项目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证号进行公开。
8、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公开。为方便群众办理,公开许可的办理程序、审批流程。
9、行政许可办理公示公开。为便于群众监督,在每个办理点的公示栏内必须做好三个公示:办理结果的公示、相关制度公示、经办人员公示。
(二)非行政许可公开。我局现有非行政许可项目5项: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渔业船舶登记、变更、注消登记;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认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备案;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许可。要做好对各项非许可项目的设定依据、审批方式、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资料、办理期限、收费情况、办理地点、办理部门、经办人员、分管领导的公开工作。
(三)行政执法公开。
1、行政执法主体公开。在海盐农业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县政府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
2、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海盐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3、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报县政府同意后,在《海盐县农业信息网》上的《政策法规》栏目内公布
4、执法人员公示。为便于监督,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上墙公示。
(四)其它事务公开。
及时做好比较重大的行政事务公开工作。如:重点工程、捐款捐物等情况的公开工作。
四、政务公开形式
1、在《海盐县农业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在《海盐县农业农业信息网》上,专设了《办事指南》和《政策法规》两个专题栏目。
2、公开栏公开。在5个行政许可受理点大厅墙上,在制作的“公开栏”上公开。
3、利用办事指南手册公开。对主要许可项目,制作好《办事指南手册》小册子,放在办理点,向办理者公开。
4、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按照合法、有效、 完整、及时的原则,根据政务信息的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通过新闻媒体、《海盐农业》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人员。
(二)严格执行好相关制度。
(1)严格执行好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制度。为规范农业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农业行政许可监督,提高农业行政许可的办理效率,保护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制订了9项农业行政许可配套制度:海盐县农业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海盐县农业行政许可网上公布和受理制度;海盐县农业行政许可审查和听取意见制度;海盐县农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海盐县农业行政许可考试考核和检验检测检疫工作制度;海盐县农业行政许可决定公布制度;海盐县农业行政许可投诉制度;海盐县农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海盐县实施农业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
(2)严格执行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制订了16项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调查取证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守则;行政执法人员保密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票证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设施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和廉政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举报受理和奖励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加强行政许可的审核。每件行政许可都要经过有关职能科室的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放可作出。
(2)加强执法工作的检查。
(3)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做好网上公开、墙上公开等公开工作,以便于接受监督。
(4)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12316 6026110
(5)认真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6)建立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