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孙淡明委员:
您在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 “在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中,对居住点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掀起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潮。2004年,我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组织开展“十村示范,万村政治”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编制了县域村庄布点规划。2006年,进行了村庄布点规划的完善工作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村庄规划“回头看”工作,对村庄规划进一步充实完善。
在村庄规划编制具体工作中,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村庄规划编制符合法定程序、保障公众参与。在村庄规划编制中,通过前期调查、初步方案讨论、方案评审、公示、表决等几个环节,以座谈、展示、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各个层次的公众参与。
2、超前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县域村镇规划结构分为集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体系。根据村庄规模等级不同,对集镇、中心村超前规划布置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讯、有线电视、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和办公、市场、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配套完备、设施齐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基层村配置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
3、规划点内的住宅形式。目前,正由我局抓紧编集《海盐县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共设计42套住宅户型图纸,免费提供给农户使用。农户可根据自身情况、当地实际,在保持统一的建筑外形和高度的情况下,选用合适的户型。积极提倡节约用地的住宅户型,采取政策倾斜,引导农民建造联排式、公寓式住宅。
4、加强对“一户一宅”的管理。为保证“一户一宅”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由各村制定村规民约。采取适当的方式,如由村民委与村民签订退还原有宅基地的协议等方式,确保“一户一宅”管理落实到位。
5、保护具有江南水乡风韵的村庄特色。在村庄规划中,规划点尽可能与原有村庄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对具有特色的村落予以保留,并进一步挖掘开发,尽可能与农家游相结合。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努力发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通过新农村建设能切实为全县人们群众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宋雁鸿, 联系电话:8611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