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供水管理,满足实行一户一表供水的要求,同时也为今后实行梯度水价及智能化抄表打下基础,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与效能,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县境内新建住宅建设过程中,实行水表统一集中设置的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在用水计量实行一户一表的基础上,自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起,新建住宅水表安装全面实行集中设置的方式。多层住宅采用落地式或嵌墙式集中,高层或小高层采用分层集中式。
二、凡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前未开工建设的住宅,必须按水表集中设置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调整;已开工建设未按要求实行水表集中设置的,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以满足水表集中设置要求。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