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民政办: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对农村特困家庭开展摸底排查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农村特困家庭摸底排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目的:旨在了解和掌握农村特困家庭基本情况,建立数据资料库,为研究制定保障农村特困家庭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供依据。
二、摸底排查范围:本镇辖区内上年人均收入低于月人均130元的农村特困家庭。包括2003年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应纳入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特困家庭。
三、摸底排查内容:
1、2003年已纳入农村低保的特困家庭人数、致贫类别、人均月补差等。符合低保条件应纳入未纳入2003年农村低保的特困家庭人数及致贫类别。
2、对农村特困户实行家庭备案制度,备案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住址、邮政编码、上年人均收入、是否享受低保及享受金额。
四、摸底排查的方式方法:
1、各镇要根据我县2003年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农村特困家庭人数。对符合低保条件但尚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特困家庭要登记造册。
2、摸底排查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实施,主要依靠镇民政办和村民委组织完成。
3、《农村特困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农村特困户家庭备案表》(附件2)由镇民政办填写,由县民政局汇总上报。
五、摸底排查时间:
摸底排查自文件下达之日起开始,4月10日结束。
本次摸底排查,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镇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原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上,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填报数据力求准确可靠,实事求是,报表上报时各镇主要领导要签字把关,在4月12日前报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附件:1、农村特困家庭情况调查表
2、农村特困户家庭备案表
3、填表说明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