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按照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从源头抓起,实施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达标星级单位评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县城市容环境达标星级单位评创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净化、美化、绿化、亮化、有序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城市形象发生较大变化,充分展示我县城市开发建设新成就。
二、评创活动开展的范围及评比标准
开展市容环境达标星级单位评创活动的范围包括经过市容环境整治后的各类商业网点、厂矿企业等单位。
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被评创单位应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达到以下三个方面容貌环境标准:
1、街容店貌:门面装潢美观大方,讲究建筑艺术,注意城市美学,其造型、装饰等应与环境相协调;繁华地段、主干道两侧门牌字匾美观大方,用字规范,符合街景要求并按要求做到亮化。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做到门内门外停车规范,整齐;市容整洁美观,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搭乱建等现象。
2、环境卫生:单位庭院、商店卫生做到“门内达标,门前承包”。“门内达标”,即:定期进行清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有垃圾收集、储运设施,且保持完好,并按要求做到垃圾袋装化;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不乱扔垃圾;卫生间设施完好,内外卫生清洁,定期维修管理,粪便排放实现管道化。
3、园林绿化:庭院内外应绿尽绿;树木无干枯,树形整齐;绿地平坦整洁,无杂草,无废弃物;绿篱内无垃圾、塑料袋。
三、考核与命名
(一)考核方法:
1、评比办法:采取日常监管与定期检查评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比。
2、评分方法:统一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按大项实行百分制,在管理部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将给予扣分。
3、检查考核:每季度组织联合检查一次;年终根据检查、相关部门平时巡查和群众监督举报情况分别汇总,得出综合考评结果,并依此分数进行表彰和命名。
(二)命名
1、级别、名称和星级标准的确定:根据前述三个方面容貌环境标准,得分60分以上为达标;达标单位按得分多少由低到高确定五个星级等次。即得分60分至64分为一星级市容环境单位;得分65分至69分为二星级市容环境单位;得分70分至79分为三星级市容环境单位;得分80分至89分为四星级市容环境单位;得分90分以上为五星级市容环境单位。
2、评选和命名程序:对获得星级的单位,原则上一、二星级不命名授牌但发文公布;自三星级以上开始命名授牌。
对未达标的单位,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对已取得星级称号的单位,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复核,对在日常考核、巡查和年度复核中发现已不具备所授星级标准的单位,经县评创工作办公室确认,予以撤销或降低星级名称。
四、实施步骤
1、在2007年12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从2008年一季度开始在标准件工业城、新桥路试行,通过日常考核、巡查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两年开展一次市容环境达标星级单位评选与命名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自上而下,统一有力的工作组织体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由文明办、城管办牵头,成立由爱卫办、经贸局、建设局、工商局、环保局、武原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县城市容环境达标星级单位评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开展县城市容环境达标星级单位评创活动,是优化我县投资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把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3、精心谋划,细化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分解目标,细化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跟踪管理,创出特色,逐步把此项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4、坚持标准,分级考核,建立健全评创活动专项档案。要根据本方案有关考核、命名、授牌要求,严格程序,严把命名关。要按照县评创工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建立考核台帐和档案,坚持跟踪问效。
5、制定奖惩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县评创工作办公室可根据考评情况,对保持市容环境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附: 1.厂矿企业容貌环境星级达标评创活动考核标准
2.临街商店市容环境星级单位评创活动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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