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二天。我县共设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县职成教中心三个考点。为确保高考期间声环境质量,减少环境噪声污染投诉,保障应试学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武原镇范围内,从5月20日至6月9日期间,继续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建筑施工噪声源控制
(一)、5月20日至6月7日期间,从每天晚19时至次日晨6时,一律停止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6月7日、8日二天,在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县职成教中心周围3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全天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三)、6月9日后,按照正常管理程序进行。
二、 其它类型噪声源控制
(一)、禁止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特别是敏感区域的歌厅、舞厅应严格控制声响,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二)、严格禁止机械加工等生产活动中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
(三)、严格禁止露天娱乐活动使用高音喇叭。
(四)、营业性场所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五)、限制家用电器、家庭娱乐、住宅装修等家庭生活噪声污染。
(六)、严格控制居民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
为保证这一规定的贯彻落实,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将随时进行监督检查;请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责,密切配合、强化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影响较大、危害较重的违法事件,将予以曝光。
希各有关单位周知。
举报电话:12345、12369、6122107、110(夜间)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二00五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噪声管理 通知
抄送:嘉兴市环保局,县府办,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城建局,县文化局,县教育局,县广电局,110指挥中心,12345县
长公开电话值班室。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