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区环卫管理机构:
根据盐委办〔2006〕48号《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评五创”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年初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卫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为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工作水平,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干在实处,当好示范”的要求,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开展“百支农村保洁员队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规范农村保洁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保洁队伍的服务水平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水平,努力营造“农村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开展农村保洁员队伍规划化建设活动,以村村建立一支规范的保洁员队伍为目标,通过健全和落实农村保洁队伍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岗位培训、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保证保洁人员履行职责义务,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工作,保持农村环境整洁卫生。为了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将从全县104支保洁队伍中评选出10支优秀农村保洁队和10名优秀保洁队员,在年底进行表彰奖励。
农村规划化保洁员队伍创建标准如下:
1、领导重视,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纳入村级班子的工作范围,落实分管领导负责。
2、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3、有完善的用工制度。与保洁员签定用工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办好保洁员意外保险。
4、加强村保洁员的岗位培训。
5、保洁队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农村公共场所、主要道路的保洁工作,使农村环境整洁卫生。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保洁员队伍的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区)环卫管理机构应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组织好各村开展此项活动。
2、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区)环卫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环卫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3、建立督查机制。各镇(区)环卫管理机构要建立创建活动开展的跟踪督查制度,定期向县城管办通报情况。
各镇(区)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一项考核依据,在年终农村环卫工作考核时一并予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