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职成教中心、局各科室: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海盐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盐教[2003]6号)、《海盐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实施方案》(盐教[2003]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证从2003年秋季起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在我县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实施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全体中小学教师了解和明确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指导思想、目标和新课程的基本特点,着重使教师树立新课程理念和转变教学实践行为。
二、培训对象
根据教育部“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的对象为全县全体初中、小学教师。下列人员为县级培训对象:
1、未参加省、市培训的小学、初中中层及以上领导;
2、小学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师;
3、初中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师;
4、各镇村小、完小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1、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八个单元:① 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② 新课程与学生发展;③ 新课程与学习方式的变革;④ 新课程与教师角色转变;⑤ 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特点与实施策略;⑥ 新课程与评价改革;⑦ 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⑧ 指导或实施培训的方法。
培训重点是如何转变教育教学行为,集中培训时间24学时。
2、培训形式
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基地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基地培训:未参加上级培训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初中、小学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师、村完小负责人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集中培训,聘请专家主讲。
校本培训:未参加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的中小学教师由学校组织培训。校本培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作出安排,早打算、早准备、早实施。在统一组织收看网上直播、点播的同时,各学校要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专题讲座、文献学习、案例分析、交流探讨、实地听课、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培训。
在基地培训与校本培训中,特别要提倡参与式、互动式的培训理念和形式,促使培训者与参训者、参训者与参训者之间的对话和交流。
四、培训时间
2003年1月全面启动,2月起具体实施,5月底前完成。
基地培训:集中培训4天,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阶段 | 时间 | 午别 | 单 元 | 形 式 |
第 一 阶 段 | (周六) | 上午 | ①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 | 集 中 |
下午 | ②新课程与学生发展 | 集 中 | ||
(周日) | 上午 | ③新课程与学习方式的变革 | 集 中 | |
下午 | 交互式活动—— 新理念、新发展、新方式 | 分 组 | ||
第 二 阶 段 | (周六) | 上午 | ④新课程与教师角色转变 | 集 中 |
下午 | ⑤新课程与评价改革 | 集 中 | ||
(周日) | 上午 | ⑥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特点与实施策略 | 集 中 | |
下午 | 交互式活动—— 新角色、新评价、新策略 | 分 组 |
第⑦、⑧单元与校本培训同步,主要通过网上直播、点播进行。集中培训与市、县直播、点播如有冲突,基地培训作调整。
校本培训:由学校根据本校培训计划,2月份起实施。
五、培训资料
全县参训者统一使用由省教育厅编写的指定培训教材《浙江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通识培训资料选编》和局编印的《海盐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习资料选编》,同时可选择使用有关新课程培训的参考资料,包括由嘉兴教育学院和市电教馆制作的有关音像资料。
经县课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资料选编》人手一册,有关新课程培训参考资料:《新课程中课堂行为的变化》、《教师的适应与发展》、《新课程与家庭教育》、《多元智能》等四本书,各初中、小学每校征订2套,由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征订,学期初供书;其他新课程通识培训参考书(请参阅省教育厅浙教师[2002]259号文件所附的“培训参考书目”)以及由嘉兴教育学院和市电教馆制作的有关音像资料,均由各中小学自行选购。
六、培训考核
参加新课程通识培训,基地培训和校本培训的组织者都必须及时进行考勤登记,确保每个教师达到规定的受训学时。培训结束,由教师进修学校对参训对象组织必要的考核(考核内容和形式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及其特点有所侧重和区别,会同嘉兴教育学院商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教师,按局规定的集中培训时数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并由教师进修学校审定、核发。
七、培训措施
1、新课程师资通识培训是“十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核心内容,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认真组织实施。为此,各校要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
2、基地培训和校本培训的组织者,要根据《海盐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和《海盐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工作。
3、各学校期初制订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校本通识培训计划,于2月底前交局人事科和教师进修学校各一份,并按时填写《海盐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登记表》(见附件)。5月底前各校进行通识培训的阶段性书面总结,交局人事科和教师进修学校各一份。
4、基地培训和校本培训的组织者要加强通识培训的过程管理。基地培训要做好集中培训的各项工作;校本培训必须做好考勤记录,规范登记造册。在校本培训过程中,教师进修学校将安排人员下校了解情况,并及时汇总校本培训的经验与存在问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5、各校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新课程师资通识培训的先进经验与先进事例,并通过“海盐课改网”、《海盐师训》交流课程改革实验经验,扩大课程改革影响。
课程改革师资培训不仅是贯穿于整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长期工作,而且又是一项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的整体性工作。因此,局有关科室和各学校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新课程师资通识培训工作。
附件:《海盐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通识培训登记表》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