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教中心、局各科室:
为了搞好今年暑期教师调动工作,使教师能合理、有序地流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对今年教师调动工作作如下规定。
1、要求调往外县工作的教师(需在本县工作满二年),先由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盖章后,于五月底前交局人事科。经局长、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可在暑假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2、各镇(不含武原镇)中、小学之间的教师调动,由学校之间进行商调,经局审核后办理手续。武原镇属中、小学调入教师,先由局人事科与学校确定调入数量及学科,由学校实施考核后报局审批。
3、高中段学校教师调入,由所需学校上报调入数量,经局人事科根据今年师范类毕业生来源情况确定具体数量,由局组织考核后调入。
4、县城局属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招聘调入,按以下办法进行。
(1)五月三十日前,由局人事科与学校根据各校实际,制定需调入计划,并由局人事科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各校招聘调入教师的岗位、职数、要求等)。
(2)六月五日前,有意愿参加招聘调入的教师持学校同意的介绍信到招聘学校报名(每位教师只允许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
(3)六月二十日前由局人事科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二部分,一部分为教育教学业务知识考试,第二部分是按确定的内容进行上课和说课。
(4)六月二十五日前,根据考核结果经局长、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招聘调入教师名单。
5、各校教师调动报名数控制在本学年度教师总数的百分之六以内。
6、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二年的不得提出调动。
希各校将上述规定及时在教师中传达,并在校公示栏中公示。同时认真执行上述规定,以进一步规范今年的教师调动工作。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