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项晓明委员:
您在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县城的廊、亭增添点文化内涵”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再次答复如下:
我县县城水域纵横,廊桥、水榭、牌坊颇多,此类建筑的建设主体并不一致。仅以海滨路段为例,百尺路东侧有部分建筑属房产开发公司管理,大栅桥等廊桥属市政管理部门管理,部分园林小品等属园林部门管理,多部门管理给该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同时,作为廊、桥、亭、台的楹联、匾额,不但要紧密结合我县的人文理念,还要体现浓郁深厚的文化底蕴,又要结合现实社会的需要。因此,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对于这一问题,我局在城市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中已有所体会。为此,我局将在近期对县城具有特色的廊、桥、亭、台进行全面排摸,建立档案,测算建设经费,在今年9月下旬上报2008年度建设计划安排时将其列入。此外,我局计划于于10月下旬会同文化等相关部门召开文人名家座谈会,集思广益,充分挖掘人文历史内涵,确定所需建设的楹联、匾额内容及式样,待建设资金到位,即可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姚勤华, 联系电话:860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