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工商所、协会 :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势,通过对市、县知名商品的认定,鼓励、引导和扶持我县成长型中小企业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创牌护牌,为争创驰(著)名商标和嘉兴市著名商标打好基础;通过加强对知名商品的保护,鼓励公平竞争,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嘉工商检〔2008〕62号关于开展2008年嘉兴市知名商品认定和保护工作的通知及盐工商检(2006)6号《海盐县知名商品认定和保护工作方案》的规定,县局决定开展2008年市、县知名商品申报和认定工作,请各工商所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在本地市场上有一定认知度和信誉度,质量优良,诚实信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愿申报。
各工商所要严格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辖区内申报市级、县级知名商品均不少于一个。对申请县级知名商品的单位,各所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及时作出初审决定,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局经检科。对申请市级知名商品的单位,各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直接报送经检科。
报送截止时间:
附件:1、嘉兴市知名商品认定条件和具体标准嘉兴市知名商品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doc
2、嘉兴市知名商品认定申报表嘉兴市知名商品认定申请表.doc
3、海盐县知名商品认定申请表海盐县知名商品认定申请表.doc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