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全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户的危房情况,按照统筹安排、分年实施的原则,落实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现就做好2008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情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的对象重点是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户中因灾或年久失修,在短期内遇台风、洪涝等灾害可能导致现有住房倒塌的农村危房户。
二、各镇(区)根据调查情况,在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中,上报2008年度10—12户救助对象以及2009—2010年的救助计划,并填写好《海盐县2008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1)和《海盐县2009—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计划表》(附件2),表格以excel方式保存,于2008年3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县建设局、县民政局。
三、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镇(区)上报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进行逐户实地踏看与核实,最终确定2008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救助对象。
附件:1、《海盐县2008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情况调查统计表》
2、《海盐县2009—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计划表》
县建设局规划处 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人:沈啸 联系人:朱其林
联系电话:86121539 联系电话:86110185
二○○八年三月三日
附: